案情显示,2017年4月的某天,二姐向补习老师透露,自己年幼时曾遭被告非礼,一起补习的小妹感到惊讶,发现二姐跟自己有同样的遭遇,决定报警。大姐不久后也报警,这才揭发被告10多年前的恶行。
帮助妻子打理学习中心、载送学生、协助负责一些课程,65岁男子被爆曾先后非礼三名年幼姐妹,昨天在法庭被判坐牢26个月又8周。
报警揭发此事的三姐妹如今已分别是23岁、20岁和18岁,而案发当时都是还不到10岁的小孩。为了保护她们,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2017年4月的某天,二姐和小妹在补习时,补习老师发现二姐心事重重,便关心慰问。二姐说,自己年幼时曾遭被告非礼,小妹一听感到惊讶,发现姐姐跟自己有同样的遭遇,决定报警。
小妹于2017年5月5日报警,两天后大姐也跟着报警,这才揭发被告当年的恶行。
调查揭露,被告的妻子在勿洛蓄水池路一带经营一家学习中心,主要协助患有学习障碍的学生,但一般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中心内的课程。
被告除了协助学习中心的运作外,也负责一些课程,以及帮忙接送学生。
三姐妹母亲与被告妻相识
2003年至2004年之间,三姐妹的母亲发现二女儿有学习问题,在友人介绍下到这家学习中心咨询,发现负责人是认识的朋友,便陆续把女儿都送到那里上课。
被告的住家就在学习中心楼上的单位,基于两家人的友谊关系,三姐妹都能自由到被告的家去。
2007年至2008年之间,约七岁的小女儿在上课时想上厕所,被告便带她到家中的厕所,还趁机非礼她的下体。
二女儿则记得在2006年到2008年之间,下课后被告把她带到僻静的角落,让她为自己手淫。
2004年至2006年的某天,大女儿在下课后到被告家中,被告将手伸进她的上衣非礼她。
被告昨天承认两项非礼罪,以及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罪。
主控官指出,被告曾在1999年也因非礼女学生而被判刑。当时,被告是补习教师,在家中为7岁的孩子补习,同样地也非礼了那名女学生。
主控官认为,法官必须严惩被告,以达到阻吓作用。
主控官也说,虽然被告已过了可以接受鞭刑的法定年龄,但仍应该转为监刑。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他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被诊断出患有恋童癖,过去半年已主动接受治疗,有意改过并不再重犯,希望法官能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