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反驳同行:更正指示举证责任不应在政府

在第一起涉及新加坡民主党的案件中,审案的高庭法官洪清福指出,既然是部长下达更正指示限制作者的言论自由,那理应由他负责举证。洪素燕法官则认为,被指提出虚假内容的一方有责任证明所言属实,不是反过来要答辩人证明内容不实。

政府发出更正指示后,哪一方应负起责任证明内容真伪,两名高庭法官对此看法相左。法官洪素燕在前天发表的裁决中指出,举证责任不应落在政府身上。

本地政论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在上个月16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新加坡监狱以残酷方式执行死刑的文章,接获内政部的更正指示。文章大量引述马来西亚人权律师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发出的文告。

网络公民事后向高庭申请撤销更正指示,洪素燕法官前天发表判决驳回这项申请,同时针对谁应该负起举证责任这个问题提出看法。

她认为:“被指提出虚假内容的一方有责任证明所言属实,不是反过来要答辩人(即政府)证明内容不实。”

这是自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去年10月2日生效以来,第二起入禀高庭撤销更正指示的案件。

在第一起涉及新加坡民主党的案件中,审案的高庭法官洪清福指出,我国宪法第14章注明,除了某些限制外“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的权利”。既然是部长下达更正指示限制作者的言论自由,那理应由他负责举证。

宪法要保护的不是假信息

洪素燕不赞同这个看法,她指出,宪法所要保护的是信息而非假信息。“当有人试图限制异己的言论和看法时,法律应适时介入,但是维护散播假信息的权利不符合公众利益。”

此外,她并不觉得更正指示有损言论自由,因为作者仍能保留原文,只是必须附上通知让读者知道要到哪里读取事实。

另一方面,洪清福法官早前也质疑,部长和内容作者所掌握的信息存在巨大差异,国会立法时相信没打算让作者承担繁重的举证责任。不过洪素燕反驳,国会不曾探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这一点来揣测国会的原意并不恰当。

她进一步说,举证对作者而言并非过大的重责,他只须出示表面证据证明内容属实即可,之后就交由答辩方来反驳。

洪素燕强调,无论应由谁举证都不影响她驳回网络公民撤销更正指示申请的裁决。网络公民坚称他们只是报道传闻,内容既非事实也非看法,但洪素燕不认为POFMA只把矛头指向捏造信息者,它也针对把假信息传给其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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