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爱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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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若涉及重大诉讼,即使不会影响股价,也必须考虑会否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定,而应该更及时地披露有关资讯。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首席执行官陈文仁在新交所网站的“监管者专栏”(Regulator's Column)撰文指出,监管公司已经修改相关的作业准则(practice note),并于今年2月7日起生效。
新的作业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不仅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资讯,若可能影响交易,也应该披露。
陈文仁说:“我们最近看见至少一家公司决定披露信息时,只考虑到价格敏感因素。如果它也考虑到交易敏感性,可能采取不同的做法。”
陈文仁未在文中指明是哪一家公司,但近期胜科工业(Sembcorp Industries)因中国的合资公司涉及诉讼,而被市场认为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它在中国媒体广泛报道之后,才发文告说明诉讼的后续进展。
可是,集团否认没有及时披露信息。它说,集团早在2018年9月披露此事,也再次在2018年的年报中说明,并拨出更多的准备金。这笔准备金已足以应付合资公司在2019年第四季的1000万元罚款。
集团指出,合资公司与当地政府取得的和解协议预计今年2月才能最终确定,届时整起诉讼才算结束。集团须承担的刑事罚款及民事赔偿金额总共5400万元。
陈文仁说,若资讯披露不足以至于市场无法反映真实情况,都可被视为是交易敏感资讯。这可能影响投资者决定是否买入或卖出有关股票。
他举例,若一家上市公司或它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公司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事件的严重性,以决定会否影响股价和交易。这包括诉讼会否影响财务表现,例如营收和净利;是民事还是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诉讼,刑罚的严重性;有关诉讼是否影响公司的日常营运、声誉以及未来发展。
若这家公司为诉讼提拨准备金,或者已对财务表现的影响作出评估,而披露有关信息,可被视为是满足了价格敏感测试。若要同时满足交易敏感测试,则必须完整和及时地发布诉讼的细节。公司也应该及时披露后续的进展。
陈文仁说,监管公司一般不要求公司针对市场传言或揣测作出回应,除非影响交易价或交易量。
在他所提出的第二个例子中,一家涉及重大诉讼的上市公司发生了资讯外泄。这些资讯在媒体上报道,公司却未向投资者披露。陈文仁说,如果资讯的消息来源可靠,“我们将要求公司立刻说明。必要时,公司也应该要求暂停交易,并马上披露相关信息。”
企业治理专家、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麦润田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监管公司应该更早修改作业准则,“不过,足够透明的公司不会纠结于该披露的信息到底是价格敏感还是交易敏感。如果每件事都必须由条例规定就太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