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在交通部逐步退居后座,并将法案二读辩论交由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负责,交通部长许文远昨天仍在国会的口头询问环节,间接地为两个与个人代步工具相关的法案做了开场白。
针对官委议员特斯拉副教授询问,耗资约470万元建造的地下脚踏车停放库SecureMyBike为何以失败告终,许文远结合自己在国家发展部和交通部的经历,精彩地讲述了颠覆性科技如何打乱了一个原本经过深思熟虑的政府项目。
他透露,当局当年预估,海军部村庄的居民将长期需要500多个脚踏车停车位,因此在2014年为地下脚踏车停放库进行招标。
不料,建造期间,无车桩共享脚踏车却在我国兴起。尽管随着交通部对业者实施管制,共享脚踏车的数量下跌,取而代之的却是电动踏板车。
许文远说:“共享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尤其是电动踏板车,大大改变了私有脚踏车的使用和停车方式。这根本改变了付费地下脚踏车停放库的经济效应,因为收取的费用不足以抵消运营成本。”
他的这番话,突显了在科技创新速度越来越快、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的环境中,制定和调整政策的困难。
如官委议员王丽婷形容,2017年通过的活跃通勤法案,过去三年就像是骑在坑坑洞洞的路上,需要不时修路才能继续前进。
她因此感叹,政府当初冀望个人代步工具进口商、送餐公司、骑士和行人能够相互礼让和负责任,如今看来是过于乐观了。其他参与活跃通勤(修正)法案和共享通勤工具商家(管制与执照)法案辩论的议员们,也几乎一致认为,我国骑车文化难以在短期间内改善。
《韩非子·八经》云:“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尽管俗称“萝卜加大棒”的赏罚机制常被视为老掉牙的政策手段,但可惜的是,政府几经循循善诱仍无法鼓励国人安全骑行。交通部继推出销毁违规个人代步工具奖励计划等“萝卜”之后,不得不再度挥舞“大棒”。
普杰立昨天为法案进行二读,就数次提及违例骑车者日后将面对新刑罚或是加倍的惩处。例如,在人行和骑行道上超速骑行的初犯者,面对的惩罚将从罚款高达1000元或监禁长达三个月,倍增至罚款高达2000元或监禁长达六个月。
可以说,个人代步工具在过去三年,除了考验政策制定者的反应速度、暴露我国基础建设的不足,更测出了整体国民素质。西方媒体常嘲讽新加坡为“保姆国家”,凡事都依靠法律来维系。很可惜的,这样的印象日后恐怕只会加深。
工人党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就指出,即便是在脚踏车年代,国人就已经存在不良骑车文化,如乱闯红灯。
因此,即使全国脚踏车道网络日后从440公里扩大至750公里,让个人代步工具或电动踏板车得以“重新出发”,但我国绝不能以为扩大后的脚踏车网络,便可解决过去三年所遇到的问题。
诚然,改善骑行文化只是解决问题的其中一环,但绝对是重要的一环。个人代步工具是实现最后一英里连接的最佳选择,而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政策未必能及时调整,国人若想收获新科技的好处,就必须能够自律自检。
在交通上,我们或许只剩下最后一英里的连接,但在国民素质上,恐怕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