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司法法院网络平台增添新功能 当失智者代理人网上申请更简易

新功能启动以来,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FAMS)收到32份申请和105份医药报告,申请者一般上先提呈医药报告才提呈代理权申请。对于较简单的申请,只要资料齐全,手续能顺利办妥,过程可从过去的两三个月缩短至约三周;手续费则可从150元至200元,减少至40元。

家属或看护者想成为失智者的代理人,以代为处理如提取失智者的银行存款以支付日常生活费等较简单的事务,如今可通过家事司法法院的网上申请平台提出申请,过程更简化快捷,费用也可减少。

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王少凌昨天在家事司法实务论坛上致开幕辞时宣布,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ntegrated Family Appl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简称iFAMS)增添三项新的电子申请功能,当中包括一项名为“心智能力法令”(iFAMS Mental Capacity Act,简称MCA)的申请功能,可显著简化大部分在心智能力法令下的代理权申请程序。另两项新功能与解决赡养费争议和支付赡养费证明有关。

家事司法法院前年推出iFAMS网络平台,让个人保护令和赡养令申请程序得以简化。王少凌说,iFAMS增添三项新功能,是家事司法法院方便人们使用法庭服务工作的一部分。她指出,目前在心智能力法令下申请代理权的案例中,其中六成至八成预计可通过“iFAMS MCA“管道提出申请。

据家事司法法院提供的数据,涉及心智能力法令的申请,过去四年来渐增,从2015年的295起,增至去年的478起,多数属于代理权申请。

“iFAMS MCA”上个月起分阶段启动,主要针对较简单和无争议性的代理权申请,例如,申请代表失智者处理公积金存款事宜,或提取失智者银行存款以支付日常生活费,及代表失智者决定出租房地产所收取的租金等。

新功能启动以来,iFAMS收到32份申请和105份医药报告,申请者一般上先提呈医药报告才提呈代理权申请。对于较简单的申请,只要资料齐全,手续能顺利办妥,过程可从过去的两三个月缩短至约三周;手续费则可从150元至200元,减少至40元。

以往,想代表失智者处理上述事务的亲属或看护者,如果没有代表律师,除了得准备一份在新加坡宣誓官面前签字的宣誓书,同时也得向医生索取医药报告和宣誓书,接着申请者须亲自前往电子诉讼平台(e-Litigation)服务中心启动原传票的法律程序,提呈有关文件才能完成申请。

高等法院和牛车水唐城坊分别设有电子诉讼平台服务中心,它们是由新加坡法律学会属下的法律网(LawNet)和科技公司劲升逻辑(Crimson Logic)联合管理。

如今,申请者可在家中使用政府电子密码(SingPass)登录iFAMS,填写网络申请表格。医生也能通过此平台提呈医药报告。法院不要求申请者提呈宣誓书,如果资料不完整或其他情况,法院还是会要求申请者提交这份法律文件。

福尔敦律师事务所(Fullerton Law Chambers LLC)律师赖美仪受询时时说,新措施相信能为不符合法律援助资格,但又难以负担律师费的申请者提供便利。

她提醒,即使一份看似简单的申请,由于关系到能否允许他人代表失智者做财务等方面的决定,法院必定谨慎处理,确保所有资料齐全,首次申请不成功的情况并不罕见。“部分公众或许还是需要律师代表他们提出申请,但由于网络平台简化了申请程序,相信还是能为申请者省下一些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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