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法学院学生 为三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学生将为本地三所视觉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以法律知识帮助视觉艺术社群。

国大法学院前天(4月5日)与新加坡美术馆、国家美术馆和现代艺术画廊STPI签署备忘录,成立名为“艺术于法律实践教育”(Arts in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简称 ARTICLE) 的方案,让学生在五年里为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大三和大四法学院学生将能在新学期申请选修课,帮助艺术机构处理关于智慧产权、筹资和个人财产等相关法律事项。例如当艺术机构与艺术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签署合约时,学生可以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修改个别合约的细节。

国大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Simon Chesterman)在备忘录签署仪式上致辞时说,无偿法律服务通常围绕着刑法或家庭法,但这次的备忘录证明律师也可以在其他领域回馈社会。

新加坡美术馆策展、节目及出版总监叶德晶博士受访时说:“多数投入艺术行业的人都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能够有机会获得这样的法律知识,对我们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

国大法学院前天也举行第四届无偿法律服务奖颁奖典礼,肯定为社区积极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学生。

法学院大三学生陈婉琳(22岁)和大四学生林伟胜(24岁)带领学生团队,为想申请当特需孩子法定代表的父母推出一本手册,讲解申请过程中的复杂法律程序。

手册主要解释申请表格的法律术语,同时列出申请当法定代表的步骤。目前,手册主要提供给新加坡智障人士福利促进会、新加坡唐氏综合征协会,以及碧山智障之家的客户和家人使用。

前天出席备忘录签署仪式和颁奖典礼的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致辞时鼓励学生说:“修法律不只是为了争取到培训合约,也不是为了在顶级律师事务所就职,而是为了继续活出身为律师对社会的意义。这意义来自回馈社会,以及增加众人寻求司法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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