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酒驾初犯刑期可加长至10年

根据交警数据,酒驾所导致的车祸去年增加了17.3%,达176起,因驾驶者闯红灯所导致的车祸也上升2.6%,共120起。因此,内政部考虑加重对不负责任驾驶行为的刑事处分,提高对公路上危险及鲁莽驾驶等不负责任行为的威慑作用。

内政部将检讨违反交通规则的刑罚,加重对不负责任驾驶行为的刑事处分,酒驾导致他人死亡,初犯最高刑罚将翻倍,从目前的五年监禁增至10年。

此外,从4月1日起,触犯各类交通规则的司机、行人和脚踏车骑士的销案罚款额也将提高,例如,行人乱过马路的罚款将从20元提高至50元。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昨天在东海岸公园的公路安全园,为“2019年提高公路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活动主持启动仪式时透露以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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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警局昨天发表的去年全年数据,本地交通安全情况整体维持稳定,但酒驾所导致的车祸增加了17.3%,达176起,因驾驶者闯红灯所导致的车祸也上升2.6%,共120起。

孙雪玲在致辞时说,不负责任驾驶行为令人关注,过去五年交警接到的反馈信激增超过一倍,从2014年的6900封增加至去年的1万8500封,而从2015年到2018年,交警开出的罚单也增加20%,从15万2700张增加到18万1000张。

虽然当局加强执法和教育行动,但仍有驾驶者在公路上危险及鲁莽驾驶,如逆向行驶、不顾他人安全胡乱更换车道,以及闯红灯等。因此,当局必须制定更严厉的刑罚,以提高威慑作用。

孙雪玲认为目前的刑罚仍有不足之处。她说:“目前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罚是五年监禁。在我们拟定的修改中,危险驾驶最高刑罚将从五年监禁提高至八年,如果驾驶者也涉及酒驾,那么刑罚可再加重多两年。”

她指出,好些国家和地区已加重这方面的刑罚以发挥更大的威慑作用,例如,同样的罪行在英国可判坐牢最长14年,而在香港可监禁最长15年。

内政部昨天也发表文告说,当局也将调高严重案件的最低刑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最低刑期为一年监禁,酒驾则多加至少一年监禁,最低刑罚因此为监禁两年。如果违例者是重犯,最高刑罚和最低刑期也将加倍。

同时,当局也打算延长危险驾驶者的驾照吊销期,在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驾照将吊销至少八年。目前触犯某些严重交通罪行的嫌犯,驾照会立刻被吊销,避免他们在法庭下判前驾驶,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当局会把这个做法扩大到更多的罪行。内政部也将在更多罪行下,包括不负责任驾驶行为,充公违例者的车辆。

公众可从即日起至3月13日,上民情联系组(REACH)网站了解详情,并通过网站或电邮RTA_Feedback@mha.gov.sg提出意见。

闯红灯和乱过马路等 销案罚款额4月起提高

除了危险驾驶行为,内政部也将从4月1日起提高非法U转、闯红灯和乱过马路等各类违反交通规则的销案罚款额。当局上一次检讨是在2000年,这次提高罚款是为了让罚款继续发挥威慑作用。

其中,非法U转的罚款将从70元至100元调高到100元至150元、闯红灯从200元至230元上涨到400元至500元。内政部说,重型车辆所造成的伤亡比较严重,因此罚款的增幅更大。另外,普通行人罚款也从20元调高至50元,脚踏车骑士罚款则从20元增加至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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