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孙惠民和老翁杨准的遗产执行人为他们联名户口中的51万余元存款打官司。老妇的侄儿更指责老翁的侄儿没有按照姑父遗愿,拨30万元来支付姑母的医药费。
一对年过九旬的夫妻先后逝世,没有孩子的两人分别把各自财产留给自家侄儿,可是结怨多年的两家人如今为51万余元钱财闹翻且对簿公堂。
老妇的侄儿指责对方在姑父去世仅七天后,不诚实转走属于姑父姑母的51万余元联名存款,并且没有按照姑父遗愿,拨30万元来支付姑母的医药费。但老翁的侄儿辩称,他是获得老翁生前授权拨用银行存款,他也有收据证明当中部分款项是用于照料老妇。
这起民事官司昨天在高庭开审,诉辩双方分别是老妇孙惠民和老翁杨准的遗产执行人,他们分别是美国籍男子孙至豪(54岁)与本地商人杨嘉荫(74岁)。孙至豪是孙惠民的侄儿,而杨嘉荫则是杨准的侄儿,两人昨天在庭上没有交流,之前也曾为涉及两老遗产的其他事项打官司。
两老曾认老妇侄儿为养子
根据诉辩双方的开庭陈词,杨准与孙惠民结婚超过50年,膝下无子女。1960年代末,两人分别从中国和台湾移居至新加坡。杨准在本地出任多家公司的董事,他于2012年5月过世,享年95岁,妻子则在四年后往生,死时97岁。夫妻俩生前都立好遗嘱,把各自财产分别留给与自己同姓的侄儿侄女,包括起诉人与答辩人。
在台湾出生的孙至豪自小与姑父姑母关系良好,杨准夫妇也在1972年于台湾办理手续,认孙至豪为养子。1974年至1982年间,孙至豪从台湾来新与杨准夫妇一起生活,之后移居美国与生母同住,并成为美国公民。
在办理美国签证的过程中,孙至豪正式申请与杨准脱离养父养子关系。诉方称,杨准夫妇在世时,孙至豪一直视他们为亲生父母,每年来新探访姑父姑母一至两次。
目前经营建筑生意的答辩人杨嘉荫则与杨准关系密切,曾为后者打工14年,每周定期与两老一起用餐。他在杨准逝世后成为其遗产执行人,与两个弟妹共三人平分杨准的遗产。
老翁交代留30万元给妻作生活与医药费
杨准生前在遗嘱中交代,留一笔30万元的款项作为孙惠民的生活与医药费,若有任何剩余款项,就当做遗产分给杨嘉荫与弟妹。但诉方声称,杨嘉荫没有尽责支付孙惠民的医药费。而且,在杨准过世仅七天后,杨嘉荫就不当地从杨准夫妇的联名银行户头转走多达51万5000元。
诉方指杨嘉荫其实无权提取这笔钱,因为联名户头中的款项不属于杨准的遗产。孙惠民生前曾从台湾把一笔属于她超过50万元的款项,转入联名户头,因此户头里的钱是属于孙惠民的。
杨准过世后,孙至豪发现姑母的健康一落千丈,身体非常虚弱。他指责杨嘉荫没有遵守姑父的遗愿,对姑母疏于照顾。诉方代表律师方应发指出:“若不是答辩人不诚实的挪用行为,起诉人可有更多资金来支付孙惠民的医药费,而孙惠民在世时也可享有更好的生活素质。”诉方如今要求杨嘉荫交代30万元的去向,并且交还从联名户头转走的51万余元。
代表辩方的维加雅(R. S. Wijaya)律师则驳斥,杨准夫妇生前已授权杨嘉荫管理联名户头中的款项,因此杨嘉荫并非不诚实或不当转走存款。而且,他也把其中30万元用于照料孙惠民,并有收据为证。但诉方驳斥,呈堂收据的字迹模糊不清,无法成为可靠证物。案件今天续审,暂定本周和下周审理长达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