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在必要时更新维持宗教和谐法令,以应对各种可能冲击本地宗教和谐的新威胁。
李显龙总理昨天出席新加坡回教理事会主办的“新加坡国际会议2018”并致辞时指出,虽然维持宗教和谐法令(Maintenance of Religious Harmony Act)实施至今的近30年里,政府没有碰上需要援引法令对个别挑起宗教仇恨者采取行动的情况,但法令本身对维护新加坡宗教和谐做出重要贡献。
1990年通过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制定了多元宗教社会里,让各宗教和睦共处须遵守的“基本规则”。根据法令,政府有权对挑起宗教团体间仇恨者采取行动,如发出限制令,禁止他们向宗教团体发表讲话或分发刊物。
法令下也设立了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负责向政府就宗教和谐相关事宜做汇报和提供咨询。
主管回教事务的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在会议场边受访时,就更新法令的必要发表看法。他说:“30年的时间,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包括人与人沟通及观点受影响的方式。我们是时候探讨法令是否有需要更新的地方……相信内政部很快会展开相关讨论。”
马善高进一步指出,极端组织试图在回教群体里制造排他心态,甚至号召回教徒到叙利亚参与圣战。这些外部势力不但威胁到回教社群,也将影响本地不同群体间的互动,国人必须时刻尊重彼此间的差异,共同面对这些挑战。
信仰一个宗教不应意味不能包容接受其他宗教
李总理在致辞时指出,尤其是当前许多社会宗教情绪较高涨,人们更注意自己的宗教身份和信念,如果任何行为触动宗教敏感神经,可能导致摩擦和误会加深。他强调,建立各宗教间的良好关系尤为重要。
要促进跨宗教包容和理解,应以接受每个宗教信仰各有不同为起点,信仰一个宗教不应意味不能包容和接受其他宗教。
李总理指出,每个宗教有自己独特、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核心理念和习俗,多数宗教也有传教的做法。他举例说,一些宗教相信只有一个上帝或真主,而一些具混合性质的宗教,他们的教徒也可能对其他宗教抱有强硬立场。
“但信仰宗教并没有,也不应该排除对其他宗教的包容和尊重。尤其在多元宗教社会,不论是信奉哪个神或主,大家都应该和睦共处。”
我国经过长时间的持续努力和社会化进程,建立起宗教群体相互妥协和包容的社会规范。
李总理说,维护宗教和谐需靠不懈、有意识的努力和专注力,也有赖宗教领袖了解社会语境、支持政府建立宗教间共同处的努力,及为信众提供指引。
“我们通过创造跨宗教互动、加强跨宗教联系的机遇,能自我保护,让社会不受其他势力撕裂。”
我国目前也正为明年举办一场国际高层次跨种族与信仰对话会做准备。对话会日期暂未敲定,但马善高预计最终日期将不迟于明年中。
回教理事会今年庆祝成立50周年。李总理说,回理会积极支持政府促进跨宗教理解和信任的工作,除了在应对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上扮演积极角色,过去也在人体器官移植法令课题上,在政府与回教社群间发挥了重要的沟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