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议员“众筹”合法吗?

上周三(10月24日),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秘书长毕丹星,以及前党魁刘程强在专为市镇理事会诉讼案而设的博客In Good Faith,向公众寻求资助,希望通过众筹应付讼费。

短短三天内,他们就筹到超过100万元。三人表明,所筹款项已足够应付目前所需的律师费,因此决定停止筹款。然而,这是否意味还会有下一轮的众筹?

尽管林瑞莲已向媒体确定,筹款活动是合法的,但至今还是有人质疑其说法。

另外,当局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要求三人公布捐款者的身份?律师费不是打完官司再算的吗?三人如果付了律师费,尚剩一些捐款,又该如何处置这笔钱?

《联合早报》访问了律师和法学教授,尝试解答上述问题。

筹钱超标 余款怎么办?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和三名不愿具名的律师都认为,林瑞莲等人的众筹是以个人名义发起的,不会抵触法律。

陈庆文说,众筹的目标明确,有一定的筹款额,“只要款项用于特定目标,即支付律师费,我不认为会抵触什么法律。”

至于是否须呈报捐款者的身份,其中两名律师不能确定。另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律师则认为,林瑞莲等三人不必向当局呈报捐款者的身份。

“除非有人向当局投诉,指捐款用在其他途径而非律师费,当局要介入调查,收取捐款的三人才得配合调查行动,提呈所需资料。”

截至前天晚上7时,捐款总额113万零552元。

针对众筹若“筹过了头”,如何处置余款的问题,陈庆文指出,这个众筹的目标是狭隘的,只能用来付律师费。“捐款若有剩余,要把余款改为其他用途,不论是慈善,甚至是捐给工人党,都必须取得所有捐款者的同意。不能假设所有捐款者都同意捐给慈善或工人党,这是普通法的立场。”

他指出,余款若要捐给政治团体,就会触及政治捐款法。根据法令,政治团体不能接受来自国外的捐款,一年内所收取的匿名捐款也不能超过5000元。

陈庆文:筹到百万喊停为精明之举

陈庆文说,筹到百万元律师费,三名工人党议员就喊停,此举非常精明和聪明,且富战略性。

“喊停是聪明作法,他们不要制造贪心的形象,或让人觉得他们为了其他目的,就设法筹越多钱越好。”

陈庆文也说,这么做可取得捐款者的信任和信心,下来再发起众筹,大家就不会质疑目的。

三名工人党议员在三天内,就筹得100万元捐款,一名律师说:“SG Bonus(新加坡共享增长花红)来得正是时候,相信许多人不介意,把政府送的100元至300元,用来支持工人党领袖。”

只足以应付 现阶段律师费

林瑞莲等三人获得的百万余元,只足以应付现阶段的律师费。高庭若做出不利于他们的裁决,判诉方胜诉的话,他们不仅可能须承担数千万元的赔偿,还会被令支付两组胜诉方代表律师的诉讼费(Party and Party costs,简称PNP)。

AHTC由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代表,PRPTC则由文达星高级律师领军的德尊律师事务所代表。

众所周知,文达星高级律师的收费向来不低。

受访律师说,PNP一般是“律师与客户的律师费(Solicitor and Client costs)”的三分之二,剩余的得由胜诉方自行承担。

举例说,甲起诉乙,被判胜诉,甲就成了“收取方”,乙为“支付方”。

甲花了3万元律师费打官司,支付方乙被令付PNP,但多数也只能承担甲的部分律师费,剩余的就由甲自行补上。

不愿具名的律师说,文达星高级律师的收费昂贵,律师团队有至少六名律师。如果诉方胜诉,交由高庭清算辩方该付的账单(taxation)时,一般也只计算他和两名助手的费用,而辩方也不必承担全部费用,“聘请他的PRPTC,须承担其他助手的费用。”

庞大律师费从何算起?

律师承办案件时,一般是分阶段收费,一直到案件完结。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还得再花另一笔不小的费用。

不愿具名的中型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管说,找律师代表时,客户签下的委托书,一般会列明是分阶段收费的。他说,律师承接一起官司时,初期有许多的准备工作,包括找相关证据和证人;预备各种呈堂文件,如宣誓书、诉状或答辩书等。

“什么时候开收费单给客户,很多时候靠的是普通常识,还有客户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和共识。”

林瑞莲等五人请的是Tan Rajah & Cheah律师事务所、以CR拉惹高级律师领军的律师团队。

这名主管说:“开审前的准备工作耗了好长的时间和精力,律师当然得边做边收费。我不同意有固定收费,但觉得应该分阶段收费,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另一律师说,法律专业(专业行为)条例详列律师的收费准则,包括律师有义务通知客户专业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以及客户该如何支付服务费和诉讼开支。

“分阶段收费有好处,避免律师费累积,像雪球般越滚越大。所谓分阶段,也得视情况而定,可以是每月一次,或几个月一次。有时承办的案件,得拖个两三年才完成。律师也得吃饭,律师事务所也得缴租金、付水电费,如果没分阶段收费,要如何是好?”

他说,该条例也说明实际收费不能与估计收费差太远,“案件越复杂,收费越贵。”

以这起市镇会诉讼案来看,它涉及的课题并不复杂,主要是违反职责。

“但审讯进行时,诉方高级律师文达星如果提出较为复杂的法律论点,辩方代表律师就得费时去查找相关资料和证据,加以驳斥。时间就是金钱,一涉及时间,就有收费了。”

受访律师都认为双方都会上诉

陈庆文副教授和三名律师的看法一致,认为不论输赢,双方肯定会上诉到终审法院,到时诉辩双方得再垫出另一笔律师费。

陈庆文解释,市镇会、工人党和领袖其实是个别的法律个体,市镇会起诉林瑞莲等人,就好比一个公司,可以起诉董事失职。

他指出,这是有政治性质很强的民事案,被起诉的不是工人党本身而是该党的三个领袖,“民众的观念和印象是:这本来就是政治案。”

受访律师也认为,一些民众的观念不容易,甚至无法改变。其中一名律师说:“诉讼揭露的实情和事实,已不那么重要。”

陈庆文认为,本案涉及3300万元,答辩人最终可能只须承担一些付款的责任,而不是全部,“双方可能针对个别的赔偿项目上诉。”

一名律师说,案件审结后,在等候上诉期间,因为过程有间隔,律师要再花时间研究和阅读,这些也要计费。

换言之,上诉也须准备另一笔不小的律师费。

三名工人党议员的筹款超过100万元之后,还继续收到13万余元。他们开出100万元支票给代表他们的律师事务所Tan Rajah & Cheah作为押金,剩余的13万余元将存入他们的户头。

百万元已给律师事务所当押金

林瑞莲、毕丹星及刘程强前天在专为诉讼案而设的博客In Good Faith上,展示律师事务所开出的100万元收据作为凭证。

三人联名在博客发贴文说,一旦律师楼使用这一笔钱缴付任何账单,他们都会公布相关收据。“大家的热烈支持,日以续夜的积极乐捐令我们十分感动。”

截至前天晚上七时,三人共收到113万零552元。

阿裕尼后港市镇会代表律师事务所:待案件完结才开账单

卷入市镇理事会诉讼案的三名工人党议员,至今已交付代表他们的律师事务所约160万元。不过,代表阿裕尼—后港市镇会(简称AHTC)的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将等到案件完结后才开账单给AHTC,而AHTC也表明,到时将把账单交由高庭清算。

由高级律师菲立·惹耶勒南(Philip Jeyaretnam)担任主席,另两名成员——高级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以及KPMG合伙人王邦泰组成的三人独立委员会,昨天答复《联合早报》的询问时说:“至今,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还没有获得AHTC支付的律师费。AHTC只付了一些杂项开支(disbursements),尤其是它(该承担)的法庭使用费的部分。”

当诉讼确定开审时,起诉人必须支付法庭使用费。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时,一般会分阶段向客户收费。

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要等到案件完结后才开账单,是经过特别的安排,这样的做法相对罕见。

去年2月,由工人党管理的AHTC在咨询过建屋发展局后,委任了上述三人组成的独立委员会,以跟进KPMG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市镇会已付款项(past payment)的审查报告结果,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独立委员会在无偿的情况下独立行事,不会向AHTC、建屋局或其他第三方寻求指示。

独立委员会后来根据KPMG的报告,决定委任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起诉林瑞莲、毕丹星与刘程强及另外两名市镇会理事失责造成损失,要他们赔偿。

白沙—榜鹅市镇会(简称PRPTC)则聘请德尊律师事务所代表,分别展开相关诉讼。

高庭最后集合两起官司,案件从本月5日开审,已在前天结束,审讯共17天。

《联合早报》也就PRPTC的律师费,三天前向榜鹅东区议员张有福查询,但至今没接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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