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保释申请和刑事审讯不同 涉“小股风暴”苏启文求换法官被驳回

马来西亚投资者苏启文涉嫌操纵股价引发“小股风暴”,日前申请撤换审讯法官,昨午遭驳回。

高庭法官符晓平昨午在庭上指出,保释申请和刑事审讯是两回事,并不冲突。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苏启文(58岁)一共面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抵触公司法令、企图和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欺骗等189项控状。

两名同谋柯素玲(54岁)和吴兴锦(59岁)面对178项和六项控状。柯素玲是业高国际(IPCO International)前总裁,也是苏启文的女友,吴兴锦则是同家公司的高级财务及行政经理。三名被告未表明他们的抗辩立场。

他们三人涉嫌引发2013年10月初发生的“小股风暴”。本地三家上市公司亚昇投资(Asiasons)、博诺集团(Blumont)和瑞狮集团(LionGold)股价出现异常波动,股价先在之前的九个月上涨800%,但却在短短三天内暴跌,导致市价蒸发80亿元。

今年6月1日,高庭助理主簿官裁定,根据三天初审(committal hearing)聆讯所得的证据与陈词内容,他认为有充分理由把本案移交高庭审理,而被安排审理案件的法官,是在早前今年2月27日驳回苏启文保释申请的高庭法官符晓平。

苏启文后来提出了撤换审讯法官的申请。其代表律师昨早在庭上表示,控方在保释申请中,为了想要证明被告有弃保潜逃的风险,向法官提交了许多对苏启文不利的证据,而这些证据与被告的罪行无关,认为这将会造成法官对被告的偏见,影响她的判断。

主控官做出反驳,认为法官能够维持公平的立场,并且有能力区分保释申请以及刑事审中所提交的不同证据。

保释申请只决定被告是否应被还押

符晓平法官驳回了苏启文的申请,指出保释申请中,法官并不探讨证据是否正确,更不会推定被告是否有罪,只是为了决定被告是否应该被还押,一切都未被定型。

然而,到了审讯后,所有呈堂的证据都会被仔细审查,经过严谨审理后,法官才会推断被告是否有罪。

另外,法官指出代表律师曾指出,苏启文在接受调查时,她在总检察署工作,怀疑她是否事先对于案情有所了解。

虽然律师已经撤回指控,但法官认为她有必要澄清,指她当时在总检察署的民事部门工作,与负责案件的金融与科技部门毫不相关。

她指律师的指控毫无依据,并且强调,依照法官们的传统,为了保持公正廉明,若她认为自己存有任何私心,她早在被告提出保释申请之前,就会要求双方提交陈词表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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