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破产修订法案有助债券持有人取回资金

(新加坡彭博电)新加坡刚立法通过的法律修订,让公司清盘人有个新工具,为债券持有人和其他债主取回资金。

由法庭委任的司法管理人,如今将能够向与该案无关的投资者寻求注资,以支付索偿涉及的成本,投资者将可分得收款的一部分。

这是修订后的破产、重组与解散法案(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在10月1日于国会通过后的一项改变。

新加坡的企业债市场近年来受到超过15亿元违约的震荡,岸外与造船业者遭遇困难。这些违约案中,许多债券持有人属于个别人士,无力自行采取法律行动,因此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利用第三方资金来追讨款项的能力,对取回他们的资金应能有帮助。

美国诉讼融资公司IMF Bentham的亚洲投资主管汤姆·格拉斯哥(Tom Glasgow)说:“在无力偿债事件,清盘人能够收回的任何款额,债主将可能受惠,包括债券持有人。”

投资者提供资金进行索偿,并让投资者从中取得收益,这在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已经存在了超过10年。新加坡法律虽然允许利用第三方资金进行仲裁与调解,今年9月涉及印度尼西亚手机零售商Trikomsel Oke案子的判决,把这个选择延伸至无力偿债或破产案。此裁决如今确立于修订的法案。

IMF Bentham便是为Trikomsel业务单位的清盘人提供资金,供清盘人对导致两个债券在2015年底违约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

英国诉讼融资公司伯福德资本(Burford Capital)新加坡办事处主管白熲棠认为,新法律的这个机制很可能让破产财产的处理更有效率,并让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有更好的机会从困境中恢复过来,以及实现它们的诉讼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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