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清洁工纳马波士五年前骑脚踏车时,被一辆私人巴士撞上,结果必须装人造头壳,失去自理能力。他的姐弟代他向司机索赔,但法官认为是纳马波士在酒精影响下酿车祸,裁定私巴司机无须负责。
男子酒后在人行道骑脚踏车,失去平衡跌落在马路上,被迎面而来的私人巴士撞上,头部受重伤,被切掉半边头壳,失去部分的记忆和自理能力,必须装置人造头壳,目前住在疗养院。男子的姐弟以代理人身份起诉私巴司机疏忽,要索赔超过70万元。
法官认为男子酒后骑脚踏车跌倒被撞,与私巴司机无关,裁定司机无须为这起意外负责,车险公司因此无须赔偿。
今年59岁的清洁工纳马波士,在2013年1月13日下午3时32分,在古鲁尼路(Cluny Road)往爱文士路(Evans Road)的人行道骑脚踏车时发生意外,被私人巴士撞上。
他的姐姐伊利迦(62岁)和弟弟坍拉惹(49岁)代他展开民事索赔,向私人巴士司机苏科星(46岁)索赔。
根据《联合早报》取得的法庭文件,两名起诉人称私巴司机在案发时超速驾驶,没掌控好巴士,导致巴士撞上纳马波士,造成他的头部受到重创。
纳马波士在同年6月接受了头颅重造手术,装置人造头壳,遮住他失去的半边头壳。
虽然纳马波士保住性命,但神经认知永久受损,失去认知能力,也完全无法自理,家人唯有把他送进疗养院。
私巴司机苏科星的辩护律师杨金海指出,苏科星并没超速驾驶,看到纳马波士跌落马路,苏科星立刻刹车,但距离太近,闪避不及才撞到纳马波士。
律师在结案陈词中揭露,根据纳马波士的送院记录,他当时浑身酒味,医院紧急部门的记录也显示,医生在纳马波士的体内验出酒精。这些都显示他在案发前喝了酒,并在酒精影响下骑脚踏车,酿成车祸。
法官同意杨金海律师的陈词,认为纳马波士自己疏忽失衡跌落马路被撞,裁定私巴司机无须负责。
纳马波士的姐姐伊利迦告诉《联合早报》,车祸发生后,弟弟在医院留医三个月,当家人看见弟弟头壳被切除后的模样,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她说,她每周都会到疗养院探望弟弟,但弟弟却认不得她。
“弟弟的情绪很不稳定,有时会崩溃大哭,有时会发脾气乱丢东西。”
她说,车祸后弟弟获得12万元的保险赔偿,这笔赔偿已经用来支付他的医药费,以及目前疗养院每月700多元的费用。
“他之前没有什么积蓄,如今车险公司不会赔偿,如果这笔钱也用光,我就只好向社工求助申请津贴。”
弟弟坍拉惹也说,哥哥没有结婚,之前与亲戚同住,他知道哥哥有喝酒的习惯,曾劝他注意健康,不料会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