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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殡仪馆“闹双包” 老字号起诉新业者侵权

拥有98年历史、在劳明达街营业的新加坡殡仪馆上个月入禀高庭,起诉新开张的“Singapore Funeral Parlour”(简称SFP),指后者所注册及使用的商标含有“新加坡殡仪馆”的中文名,侵犯起诉人沿用了近百年的商标。

房地产发展商老板进军殡仪服务业,被指违反“君子协议”和过河拆桥,以合作为名向老行家学习生意诀窍,再自行注册与百年老店一样的商标,直接“撞名”抢生意,引发殡仪馆闹双包官司。

拥有98年历史、在劳明达街营业的新加坡殡仪馆(Singapore Casket)是本地最大的殡仪服务公司。它在上个月入禀高庭,起诉新开张的“Singapore Funeral Parlour”(简称SFP),指后者所注册及使用的商标含有“新加坡殡仪馆”的中文名,侵犯起诉人沿用了近百年的商标。

位于淡滨尼连路的SFP殡仪馆由房地产发展商新宇集团(Crescendas Group)的执行主席廖振兴设立,今年5月份,让公众与业者参观和租用殡仪设施。

殡仪馆由新宇集团旗下的公司“Immortal Sanctuary”经营,该公司与廖振兴也被列为本案的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根据《联合早报》所查阅的法庭文件,自1920年营业以来,起诉人就使用“新加坡殡仪馆”的中文招牌,最早的书面记录可追溯至1956年的报章广告。

代表诉方的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Withers KhattarWong)在索赔书中指出:“起诉人长期和持续使用其中文商标来宣传和推广服务,促使大众已把这中文商标与起诉人挂钩,起诉人应拥有此商标的专权。”

诉方声称,由于廖振兴有意开设殡仪馆,自去年4月起,起诉人与答辩人双方代表开始商讨合作,并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同意在协商过程中交换保密信息。

从去年5月至今年3月,起诉人向廖振兴及他的下属提供多项商业资料与咨询,包括殡仪馆内部设计、服务收费、职员制服与分工范围和室内音乐歌单等,并且提供管理殡仪馆的培训。

与对方有“君子协议” 不会用“新加坡殡仪馆”

起诉人声称在去年底与廖振兴有过一个“君子协议”,即新业务不会使用“新加坡殡仪馆”为公司名字。殊不知廖振兴的公司早在去年5月26日,就已注册其商标。双方最终合作不成,诉方指廖振兴是以合作为幌子,误导起诉人传授生意诀窍。

诉方要求法庭谕令答辩人不准继续使用有“新加坡殡仪馆”中文名商标,并且得交出或销毁所有印有商标的材料与产品。

同时,诉方指答辩人的“撞名”行径导致它蒙受生意上的损失,答辩人应对诉方做出赔偿,具体数额有待估算。诉方也要求答辩人交出或销毁所有向起诉人取得的商业资料。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审讯日期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