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当手法销售保单 五经纪接到金管局禁制令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首次对以不当手法销售保单的保险经纪发出禁制令,最长达七年。

一共有五名保险经纪涉及不当销售行为,这五人是保诚保险(Prudential Assurance)前经纪颜欣恺和蔡炳泉,以及友邦保险(AIA)的方月云、许美玲和杨蕙榕。

金管局上一次对不当销售行为发出禁制令,是在2008年爆发的雷曼兄弟迷你债券事件。

28保单持有人 共48份保单受影响

据了解,本次共有28名保单持有人的48份保单受影响,其中两名保单持有人是弱势客户;弱势客户指的是年龄62岁或以上,不谙英语以及教育程度在O水准或N水准以下者。

五名保险经纪同时触犯财务顾问法令(Financial Advisers Act),涉及伪造、向客户或保险公司提供错误或具误导性的信息、未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以及进行不当的保单转换等一项或多项不当行为。

在禁制令期间,五人不得提供任何财务咨询服务,以及不得在任何财务咨询公司担任管理、董事或成为主要股东(substantial shareholder)。

其中颜欣恺和方月云,因为以不当手法向弱势客户售卖保险产品,面对最严峻惩处。颜欣恺被施以七年禁制令,方月云四年。

颜欣恺冒充多名保单持有人的签名,转换他们的投资联结保单(investment-linked policy,简称ILP)。据知,他这么做是担心客户退保而遭公司惩处。

颜欣恺也向公司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客户资料。

方月云则没有向客户透露转换保单的费用,并在申请表上提供错误信息,以规避公司的审查。

其余三名保险经纪涉及的不当手法,包括夸大申请者年收入、误导客户保单提供保证回报等。这三名经纪被禁止从事相关工作三年。

金管局发言人指出,大部分案件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最早则可追溯到2009年。“通常涉及不当销售手法的案件,经客户发现并向保险公司或监管单位投诉时,已经相隔一段时间。”

不过,金管局助理局长(资本市场)李文业强调:“我们将对任何违反条例或提供不负责任咨询服务的经纪采取行动,特别是那些以不当手法向老年人或弱势客户销售投资产品的经纪。我们将采取严厉行动。”

友邦保险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公司已向受影响客户做出赔偿。友邦保险也表示,对保险经纪的任何欺诈行为是零容忍。公司将惩处触犯法令或有不当行为的经纪。

触犯证券与期货法 另一人也接禁制令

另一方面,花旗银行新加坡(Citibank Singapore)前关系经理郑雪梅因触犯财务顾问法令和违反证券与期货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被金管局发出两年的禁制令。

据了解,郑雪梅告诉一名客户,他投资的结构票据被赎回,事实不然。她也在客户投资销售文件上提供错误声明,规避银行审查。

以上六人的禁制令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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