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指责俱乐部没确保场所安全和救生员驻守泳池,避免男童乱进入泳池。救生员和俱乐部通过白瓦丹律师指出,男童在事发时是在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场时进入泳池嬉水。
郑靖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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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健康的7岁男童和家人到武吉巴督公务员俱乐部享受天伦,不料却在俱乐部的泳池差点儿没顶。虽然他被救起,却因缺氧而脑部受损,无法说话、行走和自理。
男童的母亲(35岁)以他诉讼代表的身份,今年6月诉诸高庭起诉公务员俱乐部和值班的救生员西拉斯(Silas Parasuraman,45岁)疏忽。不谙水性的男童在四名孩子中排行第二。
由于男童未满16岁,受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保护,因此媒体不得报道他的名字及任何可能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他父母的名字。
索偿书显示,7岁的男童和家人前年10月11日去武吉巴督的公务员俱乐部使用泳池设施。下午1时30分,男童的表姨惊见他面部朝下浮在泳池深处。她吓得呼叫救命,男童的姨丈听到,马上跳入泳池把男童拉出水面。
西拉斯不久后出现。男童获施心肺复苏术,当时他口吐白沫。
男童被救出泳池时昏迷,没有了自主呼吸。他被送去急救,在医院住了接近三个月,期间出现发烧、肺水肿、低血压以及癫痫症,使他的情况更复杂。
诉方相信,男童沉入泳池约五分钟才获救,造成他缺氧而脑部受伤。出院之后,男童认知力下降、没有视觉注意力(visual attention),既不明白言语,也无法用言语表达。此外,他欠缺控制脖子和躯干的能力,在没有支撑下无法坐立。
诉方指出,现年9岁的男童无法自理,起居饮食完全依靠母亲、一名全职护士和一名女佣代劳。他需要穿纸尿片,并一天六次通过鼻胃管进食牛奶。
诉方指责俱乐部没确保场所安全和救生员驻守泳池,避免男童乱进入泳池。因此,男童的母亲通过Clifford Law的薇薇恩(Viviene Sandhu)律师要求俱乐部和救生员赔偿。
索偿的项目包括男童的医药费和医疗辅助器、蒙受的痛苦、两名看护者的薪水以及她辞去客服员的工作所损失的收入等。
总金额虽有待确定,但高庭审理与身体损伤有关的索偿额由25万元起跳。
俱乐部和西拉斯否认须为男童的意外负责,把矛头指向男童的父亲(40岁)与母亲,并把这对夫妻列为第三造,也就是若法庭作出对俱乐部和西拉斯不利的裁决时,被他们指须负责的第三造得承担赔偿。
西拉斯承认他在事发当天值勤,也有责任确保泳池访客的安全。然而,他和俱乐部通过白瓦丹律师指出,冲浪池的规定是未满12岁的孩童,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伴。男童在事发时却是在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场时进入泳池嬉水。他的父母虽坐在泳池旁,也知道儿子是个旱鸭子,却没看管他,让儿子犯险。因此,指男童的遭遇是他的父母酿成的。
案件的下个审前会议在星期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