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象棋总会财政贾斯敏被24名会员指他与女职员有不当性行为,贾斯敏起诉他们诽谤却被撤销。他因此上诉,法官裁定起诉人上诉得直,因为答辩人作出的指责恶意且严重,若不让贾斯敏打官司,将导致司法不公。
新加坡国际象棋总会财政被24名会员指他与女职员在会所有“不当性行为”后,入禀法庭起诉他们诽谤,这24人则要求撤销诉讼。
副主簿指起诉人贾斯敏的诉讼,无法显示24名答辩人有“显著的侵权”,等于在滥用司法程序,于是裁定24人的撤销申请成功,这意味着起诉人不得展开诽谤官司。
贾斯敏不服,上诉后成功,可以继续打诽谤官司。
国家法院法官认为,答辩人作出的指责恶意且严重,目的是让别人对贾斯敏有极坏的印象;如果不让贾斯敏打官司,将导致司法不公。
根据判词,24名答辩人与一些会员,对会长和执委有意见,要撤换他们。
24名答辩人两份文件 指起诉人涉不当性行为
前年11月至去年1月间,包括24人在内的51名会员,联合签下正式要求文件(requisition),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对会长和执委提出不信任动议,以及重新举行选举。
该文件有个发给“尊敬的象棋圈内朋友”的附属文件,说明上述要求,并指起诉人涉及“不当性行为”,相关的女职员后来报警,过后离职。
贾斯敏指附属文件具诽谤性,通过律师给51人机会,要他们在特别大会前撇清与附属文件的关系,但有39人没这么做。
贾斯敏采取法律后,一些人与他和解,最终剩24名答辩人。
辩方立场是,两份文件只交到总会会长、执行董事和助理经理三人手上。因涉及的诽谤文件有限,对起诉人构成的损害不大,尤其是其中两人已知道女职员投诉起诉人的事。
它也指起诉人即使打赢官司,他可能获得的赔偿,也将远远比审讯花的讼费显著少。
今年2月,副主簿接受辩方的说法,并表明法庭该用来处理更值得的案件,进而撤销起诉人的案件。
国家法院法官裁定起诉人上诉得直时,提到辩方一份宣誓书附上的女职员辞职信。
女职员在信中指一名执委当着起诉人和她的面,叫她跟起诉人一起住,但必须分房,而她睡觉时得锁房和穿牛仔裤。
女职员觉得该执委的行为无法让人接受,不仅有辱女性尊严,也让她困扰。
会长后来委任小组调查,结果发现起诉人没直接参与谈话,女职员主要是投诉该执委的言论。
法官说,附属文件却指起诉人“涉及”一起“不当性行为”的事件,这是公然的恶意诽谤,对起诉人的损害很大,使他一辈子得忍受相关耻辱。
他指出,一旦撤销诉讼,会让人以为法庭认同答辩人的看法,即起诉人确实涉及不当的性行为。
辩方律师指这场官司涉及多名答辩人,如果打起来,将非常昂贵且浪费法庭的资源。
但法官说,不能因为这些理由,就不让起诉人打官司。至于辩方指起诉人所得赔偿会很少,法官指官司未打,这样的说法也言之过早。
辩方律师指这场官司涉及多名答辩人,如果打起来,将非常昂贵且浪费法庭的资源。但不能因为这些理由,就不让起诉人打官司。
——国家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