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权使用口述抄本 李光耀遗嘱执行人上诉 上诉庭择日定夺

李光耀的遗嘱执行人,也是他的女儿李玮玲医生和幼子李显扬,昨天通过李永铭高级律师,促大法官梅达顺、赵锡燊法官与潘文龙法官组成的三司推翻高庭的裁决,改判遗产拥有人继承李光耀使用访谈抄本的权利,并能保管抄本。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李光耀遗嘱执行人昨天要求推翻高庭裁决,坚持他们有权使用和保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口述历史中心访谈抄本。最高法院上诉庭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择日定夺。

去年,高庭裁定李光耀在1981年7月至隔年7月,接受口述历史中心访问的录音抄本归国家保管,版权则在这名建国总理2015年3月23日去世后的五年内属于他的遗产拥有者。然而,遗产拥有者拥有版权,仅为确保政府遵守访谈协议,版权在2020年3月23日之后归政府。

李光耀与政府在1983年签署访谈协议,为上述访问内容设下拥有、使用和保管录音与抄本的限制,包括内容在他去世后的五年内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已得到他生前明确的书面许可。

李光耀的遗嘱执行人,也是他的女儿李玮玲医生和幼子李显扬,质疑高庭对上述访谈协议的解读。昨天,他们通过李永铭高级律师,促大法官梅达顺、赵锡燊法官与潘文龙法官组成的三司推翻高庭的裁决,改判遗产拥有人继承李光耀使用访谈抄本的权利,并能保管抄本。

遗嘱执行人之一的李显扬出庭旁听上诉。

李永铭高级律师指出,遗产拥有者若有版权,却无权使用抄本,等于虚有版权。而且,涉及国家机密的部分,遗产拥有人仍然会受官方机密法令约束。话虽如此,他认为李光耀与政府签署访谈协议时,官方机密法令不是他们的考量。

李光耀在口述历史中心访谈中,坦率地对新加坡1965年独立前的事件发表个人见解,以及记述担任总理时所经历的国事,因此内容在政治上极为敏感。

另一方面,总检察署政府律师许遵权陈词时说,李光耀当初同意受访时侃侃而谈,因为这名已故建国总理明白,他在世时能决定谁可以使用抄本,以确保在他控制范围之内,什么敏感的内容会被公开。

因此,协议有一条款规定,李光耀的版权有效至2000年或他去世的五年后,视何时间较迟。总检察署相信,这项条款是要淡化李光耀言论的敏感性。此外,李光耀若要遗产继承人有权使用抄本,无须在协议中规定他去世五年后把版权交给政府,因为当年的版权法令赋予作者在去世后50年仍享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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