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老妇钟庆春110万元的中国籍前导游杨寅已被取消永久居留权。
来自中国杭州的杨寅(42岁)去年9月被判入狱,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昨天受询时向《联合早报》证实:“任何一名永久居民一旦被治罪,移民与关卡局就会检讨他们的永久居留资格,而当局已在去年11月1日取消杨寅的永久居留权。”
杨寅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伪造财务报告,以及向国内税务局申报所得税等手法制造他有收入的假象,在2011年12月取得永久居留权。他在过程中犯下做假账、欺骗,以及抵触移民法令和公司法令等347项控状,被判坐牢26个月。
此外,杨寅因在2010年2月19日和2012年1月18日失信钟庆春(90岁)交托给他的50万元和60万元款项,另被判入狱六年。由于两组罪状的刑罚分开执行,所以他的总刑期为八年两个月。
针对这两项失信罪,早前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0年至12年的控方已提出上诉。
上诉案原定昨天在高庭审理,但因代表杨寅的邹天齐律师请病假而延期,案件展期至下个月3日。
民事诉讼告一段落杨寅须偿还失信费诉讼费
另一方面,杨寅面对的民事诉讼则已告一段落。钟庆春的外甥女莫翠玲2014年入禀高庭,向杨寅追讨他滥用钟庆春受权人(donee)身份所造成的损失,案件原本将于下个月在高庭开审。
不过邹天齐律师受询时透露,由于杨寅不愿意提交宣誓书,因此高庭司法委员批准诉方的申请发出最终判决(final judgement),下令杨寅偿还失信的110万元和支付诉方三万元诉讼费。
杨寅是在2006年首次到访钟庆春位于杨厝港日落通道的豪宅参观她的画作收藏,并在对方2008年到北京旅游时与她变得熟络。他隔年来新住进钟庆春家中,更在2013年把妻小接过来。
2009年至2014年间,杨寅不当地影响钟庆春制定持久授权书,授权他在她失去心智能力代为处理财务,以及把他列为遗嘱的唯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