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儿男子罪成 父庭上诬陷 受害者对他印象更糟

司法委员裁定被告所有罪名成立,案件预计下月20日下判。受害者说,父亲被定罪让她“稍微松了一口气”,但一切得等到下个月下判后才算了结。

一名遭父亲长期性侵和非礼的少女在案件开审后,每天都和母亲坐在公众席上旁听审讯。父亲昨天被定罪,受害少女受访时坦言,每当她听见父亲在庭上为了脱罪而污蔑她和母亲时都“无言以对”。

高庭司法委员艾迪阿都拉昨天裁定被告(42岁,摊位助手)所有10项性侵、非礼和对女儿做出猥亵行为的罪状成立,案件预计下个月20日下判。

这起案件去年11月开审,前后审理六天。

被告在2011年底至2014年4月间多次在家中对女儿伸出狼爪,当时女儿年龄介于11岁至13岁。被告在2014年12月跟妻子离婚,受害少女在三个孩子中排行老大。

目前16岁,已升上初院的少女昨天穿着校服出现在庭室里,她在休庭后淡定地告诉《联合早报》,父亲被定罪让她“稍微松了一口气”,但一切得等到下个月下判后才算了结。

她的遭遇虽让她非常难受,不过,她一直觉得事情总会水落石出。

对于父亲指妻女串通诬陷他,少女直言听了父亲的证词后对他的印象“越来越糟”。

由于少女之前是在清堂的情况下供证,所以控方昨天陈词时,首次公开揭露少女在揭发这件事时经历的内心挣扎。

担心破坏父母婚姻   少女一度隐忍

主控官彭雪芬副检察司说,对于被父亲侵犯,少女担心说出来会使父母婚姻破裂,所以默默地忍了下来。

父亲在2014年4月15日最后一次侵犯她后,她再也无法忍受,隔日晚上发了一则很长的短信给母亲。

她告诉母亲:“我爱爸爸……但是当他对我做这些事时我就很恨他。……父亲那样对我时我都想告诉你,可是我害怕。”

被告审讯期间坚称,在2005年至2009年间,花600令吉到马来西亚接受三次疗程增大阳具,导致他的阳具过大而且变形,不可能侵犯女儿。

他称案发时和妻子关系不佳,两人常因财务和床笫问题争吵,他也曾因长女的巨额手机费和作业狠狠骂了她一顿,她们可能为此污蔑他。

司法委员称   少女证词让人信服

司法委员拒绝被告的说辞,认为他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没有提到这一点,不相信他当初是因为尴尬所以没告诉警方。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是遭妻女陷害,女儿没有必要因被父亲教训就捏造整件事报复他。

此外,司法委员也觉得少女是一名“非常让人信服”的证人,证词丝毫不受动摇。

被告在案发期间常趁女儿到主卧室使用电脑时,锁上房门性侵她。

他数次要女儿为他口交,他也跟女儿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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