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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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店前经理失信公司146次,涉及总值4万2865元的商品,被判坐牢四个月。
被告黄国兴(31岁)是马来西亚人,昨天向法官要求延至本月20日服刑获准,目前保释在外。
他原是Harvey Norman位于宏茂桥中2路分店的经理,公司去年7月进行内部审计后,揭发其罪行。
被告面对两项失信罪,一项指他从2015年1月2日至12月26日,失信该分店3万零827元。
另一项指他于去年1月3日,失信30套总值1万2038元的微软(Microsoft)个人与商用软件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案情,当顾客确定购买某商品时,职员会先用电脑创建订单,然后把订单发给顾客,再让顾客付款。
身为经理的被告掌控上述分店,可以进入电脑系统,修改顾客确定的订单。
因为急需用钱,他偷偷进入系统,为订单增加商品,将这些商品列为“赠品”,包括电脑软件、手提电脑包包、鼠标器、电线、充电宝(power bank)和储存器。
被告在2015年的这年内失信145次,从分店带走多达405个“赠品”,再卖给不明人士,所得由自己和家人共享。
2015年11月22日,他还创建退还单,称一台值1111元的手提电脑坏了,已安排退给分销商,却失信该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