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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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施工的孟加拉客工非礼屋主的女儿,他声称因被电线绊倒失去平衡才会触碰到女子,不过高庭不接受他的说法,客工上诉失败入狱服刑七个月。
建筑工人阿都(36岁)今年2月经过三天审讯后,被裁定一项非礼罪成,判坐牢七个月,他的上诉日前被高庭驳回。
去年7月14日上午,阿都被派到义顺一个组屋单位为单位厕所装置扶手,当时只有屋主的两个女儿在家。上午约11时,大女儿出门后只剩小女儿(20岁)和阿都在屋里,她指示阿都为厨房和主卧室的厕所装上扶手。
法庭文件揭露,女子在审讯时供证说,她替阿都拔出电钻插头时,阿都紧靠她身后用下体磨蹭她的背部。她试图推开阿都,阿都被推开后伸手跟她握手还拥抱她,她虽然感觉奇怪但以为那只是友善之举,就回抱阿都。
过了一会,女子觉得拥抱的时间过长令她感到不舒服,这才拉开距离指向房门示意阿都出去。女子叙述,出了主卧室后,阿都指了指书房里的床褥问她“你要吗”。
她说,她听了感到不对劲,急忙把阿都带到大门口。当阿都张开双臂要再次拥抱她时,她抱了抱阿都只希望他能赶快离开,没想到他却在这时亲吻她的颈项并抓她的胸部,临走前还说有问题可以联络他。
女子事后打电话向父亲求助,父亲同日中午报警,阿都下午约2时40分被捕。
被告称把受害人当妹妹
阿都在庭上否认有意非礼女子。他辩称,电线缠绕着他的左脚导致他失去平衡,不小心碰到女子,但不记得是否曾在过程中摸到女子的颈项或胸部。他把女子当妹妹,不可能非礼她。
不过,阿都在审前录下的口供书中承认拥抱、亲吻女子及触碰她的胸部,甚至提到他知错了,希望当局能给他多一次机会让他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
阿都在审讯期间指口供书不准确,更称通译员要他“别逞英雄”,威胁说若他的说辞与女子所说不符,就会被关起来和遭警察痛打。阿都也称,获保释后,朋友把口供书念给他听,他才发现内容不对。
国家法院法官王蕙敏认为阿都“不诚实”,反观女子的证词“具说服力、可靠和前后一致”。
法官解释说,控方直至开审时才把口供书交给被告的代表律师,因此他不可能事先看到。此外,通译员也解释说她根本不知道女子的口供内容,况且被告若在口供中承认犯罪,她还得出庭供证,对她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