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官失信案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加强援助金管控

蓝云舟 报道

yznam@sph.com.sg

收到批准信后没有如期收到援助金,受助者前往询问详情,终于揭发社会服务中心前经理失信34万余元援助金的罪行。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隶属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社会服务中心的一名前经理谢光辉(译音,33岁),三年内失信原本应该发给低收入家庭的援助金来慷他人之慨,本月22日被判坐牢64个月。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昨天答复本报询问时指出,受助人没有在指定日期内收到援助金后向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疑问,是揭发案情的关键。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说,一般在接获申请四周内就会予以处理。如果申请者急需援助,当局会在处理他们的申请期间为他们提供短期经济援助。

申请一旦获批准,当局会向受助人发出信件,列明受助项目和援助金转账日期。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说:“受助人如果到了信中注明的转账日期却没有收到援助金,应该联系社会服务中心,询问援助金的拨放进展。”

谢光辉共失信34万3780元,受影响的受助人达42名。他是在2011年至2014年间,在东南社区发展理事会和芽笼士乃社会服务中心任职期间,把准备分发给受惠者的支票拿去银行兑现,然后把钱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此外,他滥用社会援助网络系统,把自己负责的个案呈上这个网络系统,填上自己的银行资料。再重设其他社会服务官的密码,然后利用他们的账号批准他所呈上的个案,把钱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事发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已加强所有社会服务中心有关批准和发放援助金的机制、程序和把关措施。

该部说:“登录系统的管控措施已有所加强,我们也另立监督机制,确保援助金转入受助人的指定银行户口。”

当局也设限,不让社会服务官连续多过两年受理同一名受助人。

申请援助金者或受助人如有疑问,或在获得批准后没有如期收到援助金,应发电邮至comcare@msf.gov.sg,或拨打社区关怀热线(1800-2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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