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面对金融管理局的起诉,指他使用前妻和司机的证券交易户头买卖股票,男子辩称使用该户头的是其兄弟,可是金管局出示证据显示一些交易来自香港电脑,而该男子当时正在香港,反之其兄弟却在新加坡。
国家法院拒绝王文兴(建筑项目经理)的辩词,并裁定他在2007年9月19日至12月28日用前妻符如贞和司机郑亚添的证券交易户头,欺骗了德意志摩根建富证券(DMG & Partners Securities;现称兴业证券,RHB)和大华继显(UOB Kayhian),进而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
此外,符如贞因让王文兴通过她的户头买卖股票,也被裁定违反该法令。
这是金管局由廖文森律师代表所展开的民事诉讼。即使王文兴和符如贞没有从交易中套利或避免损失,但他们仍各可被罚5万元至200万元罚金。谢国权法官有待向这对男女施加罚金,案件择日续审。
法官日前发表的判词没说明,王文兴为何用他人户头交易史丹福置地、金光农业资源等多只股票。然而,金管局在法庭文件中指出,王文兴在1998年被判破产,涉案的隔年,即2008年,才脱离穷籍。据知,一般上证券行要求破产者提供按柜金才让他们开设户头。
判词显示,符如贞经王文兴介绍,在大华继显开设交易户头。尽管王文兴称介绍人是其兄弟王辉金,可是证券经纪供证时却指向王文兴。王辉金在审讯时已经过世。
而且,全部的涉案交易都是在网上进行的,但王辉金既不拥有电脑,他的家中也没有电脑。此外,金管局出示证据证明,在2007年10月14日和12月17日的交易来自香港的电脑,而王文兴和当时未离婚的符如贞在香港度假,王辉金却人在新加坡。
王文兴和符如贞并非在诉讼兴起时就把矛头指向王辉金。他们在案件开始了31个月之后,在开审当天才称王辉金使用符如贞和郑亚添的户头买卖股票。至于在香港所进行的交易,符如贞的说法是王辉金打长途电话请她代劳。(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