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嫌从六楼把一只母猫丢下后,再两次捉起猫往地面狠摔,导致猫死亡,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被告法加(25岁)面对两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的罪状。他涉嫌于今年5月26日凌晨1时40分,把一只短毛母猫从淡滨尼83街第884座组屋六楼抛下,并在40分钟后在同座组屋地面层两次把母猫摔在地上。
没有律师代表的法加告诉法官他打算认罪,法官把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9日。虐待动物初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8个月和最高罚款1万5000元;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长三年和罚款最高三万元。
根据农粮兽医局昨天发出的文告,当局案发当天接获通报后立即着手调查,并对猫尸进行解剖。该局之后经由警方协助确认了被告的身份,今年5月31日逮捕他。
动物权益组织猫福利协会(Cat Welfare Society)事发后在面簿上发贴文要求公众提供线索。媒体之前报道,一名居民午夜时分两度听见尖锐的叫声,她从厨房窗口往下看时发现有人在楼下把东西往地面上丢。
这名居民和母亲过后下楼查看,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猫倒在一摊尿液里,嘴巴流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