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内,新元债券违约情况达到2009年以来最高,已有五家公司违约,危及总值11亿元的债券。金管局受询近期外界对此事的评论时,作出上述表示。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它将继续在必要时检讨管制条例,确保它们继续适合,并在两方面求取平衡:一方面要保护投资者,一方面要确保投资者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投资选择。
新元债券违约 过去一年达2009年以来最高
过去一年内,新元债券违约情况达到2009年以来最高,已有五家公司违约,危及总值11亿元的债券。金管局受询近期外界对此事的评论时,作出上述表示。
这些将让投资者大亏本的新元债券,据业内估计,仅占整体近1500亿新元债券市场的约0.74%,但主要集中于油气和船运业者的债券,反映油价和行业周期问题。
去年11月,印度尼西亚手机零售公司Trikomsel宣告违约,那是2009年以来第一起新元债券违约,今年1月是太平洋恩利资源发展(Pacific Andes Resources Development)。随后Swiber控股今年8月突然要清盘随即改为司法管理,震撼了许多油气股,柏利赛石油科技(Perisai Petroleum)和Swissco控股也相继违约。
瑞克麦斯海运(Rickmers Maritime)技术上已经违约,它票息过期未付,而且在寻求票据持有人同意修改条款以便进行债务重组。上述11亿元数额,并未包括瑞克麦斯海运。
上述违约债券都属于批发债券,最低投资额25万元。而据了解,本地批发债券的发售,通常有半数发售额是通过私人银行分销(意即由高净值个人投资者认购)。按此推算,这五家公司债券违约,可能冲击数以千计的高净值个人投资者。这与当年迷你债券甚至牵连八十高龄或对金融产品一无所知的妇女,情况又有不同。但这次新元债务违约演变至今,据说还是有类似“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行为。
金管局受询时指出:“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做法一样,金管局的资本市场管制框架的各种规定和要求,旨在于保护散户投资者的利益。非散户投资者,包括合格投资者,通常被视为更能掌握信息和使用资源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因此,与非散户投资者交往的公司,豁免遵循某些条例规定,例如发售债券无需呈交献议书给金管局。”
金管局说,投资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应该做尽责调查(due diligence)”。“至于债券投资,除了收益率之外,投资者也须注意其他方面。”它还劝投资者进行分散投资,即便认为该项投资很安全,也应该“避免把很大部分的储蓄用于一项投资”。
除了已宣布明年将修订“合格投资者”制度,以及推出“亚洲债券津贴”(Asian Bond Grant)计划鼓励新元债券获得信用评级,金管局也在关注目前投资者在债券违约后面对的挑战。
金管局说:“最近的事件显示,在违约情况下,虽然个人债券持有者能组织起来,但他们面对着一些实际挑战(例如尝试联合起来),因为许多债券持有人是第一次遇到债务违约。债券持有人若能获得更多帮助,了解在遭遇违约时的权利,他们将能够受惠。”
金管局也说:“我们认为这是个可以做得更多的地方,例如在帮助债券持有人更有效接触其他债券持有人时,以及一开始(例如在购买债券时)就清楚地让债券持有人了解在违约情况下他们的权利。我们正在仔细研究这事,并也将请有关业者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