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伟称通过Aabar交易 赚取约2000万元介绍费

本地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杨家伟,指阿末巴达维是他最大的客户,通过与后者掌托的Aabar的交易,赚取了1200万到1500万美元(约1699万至2123万新元)的介绍费。

相比之下,他为马国富商刘特佐和陈金隆及他们的家人办理开设银行户头和信托的手续,只赚5000美元(约7000新元)。

持美国国籍的阿末巴达维是阿布扎比主权财富基金——IPIC的前高层,也曾是IPIC子公司Aabar Investment PJS(Abu Dhabi)的总裁。

据知,阿末巴达维已遭阿布扎比当局逮捕,正协助调查。

他也是瑞士安勤(Falcon)私人银行新加坡分行的前主席。该银行涉一马事件,在反洗黑钱监控方面有严重疏失,已遭金融管理局撤销执照。

被告杨家伟(33岁)昨天供称通过介绍Aabar、一马公司和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给信托和受托公司Amicorp,赚取高达1500万美元的佣金。

提及他与刘特佐、陈金隆和阿末巴达维的关系时,被告称是专业关系,像是三人的关系经理和独立咨询。

他称从没参与三人的会议,就连一个交易详情也不知道;处理他们的户头等事务时,较像是传递信息的“介绍人”或“中间人”。

控方却提呈多则WhatsApp信息,揭发被告在涉及刘特佐和阿末巴达维有意购买Amicorp银行的大型交易中,其实扮演着“经理”角色,远超他所说的“介绍人”或“中间人”的角色。

去年6月5日,Amicorp关系经理荷西说Amicorp高层要与阿末巴达维沟通时,被告要荷西转告高层,得先跟他沟通。

同月12日,被告发信息给荷西,说要Amicorp明白“我对他们太好了,给了他们数十万的费用”,还说对Amicorp总裁居然不认识他这名介绍人感到惊讶。

同月,刘特佐和阿末巴达维在巴巴多斯豪华酒店的会议就上述交易开会时,被告也在会议室,还偷拍照片发给荷西。

控方指他角色重要,而且很受刘特佐和阿末巴达维的信任,才让他参与洽谈过程。

被告却辩称他带买家与可能卖家见面,为了得到介绍费才出席会议。

控方指他积极参与Amicorp交易,要阻碍商业调查局调查,才叫荷西不要到新加坡来,要他销毁电脑,并通知同事万恩赐说如果该局问起,就说什么都不知道。

坚称不曾为刘特佐工作的被告,前天否认搭刘特佐的私人飞机到香港后,到对方的家留宿,还穿对方的衣服,昨早他突然承认说谎,说他住在刘特佐的家。

但他称“尺码不对”,所以没穿刘特佐的衣服,是同行的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叫刘特佐的女友帮他买衣服。

他辩说因控方一直要“高调化”他和刘特佐的关系,让他跌入控方的“游戏”,使他起戒备心,才说了谎。

控方指被告频频撒谎,目的是淡化他和刘特佐的关系,而被告2015年初还跟刘特佐,在芽笼的新加坡羽球馆打过羽球。

被告驳斥说:“从(盘问)方式来看,控方是要高调化(我们的关系),所以我很担心,因为刘特佐只是易有志介绍给我的客户。”

被告涉嫌积极联络和教唆证人,以便隐瞒犯罪证据,妨碍司法公正,就四项罪状受审。案展至下周二(22日),进行第12天的审讯。(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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