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将近5小时的辩论,国会今天傍晚通过了冠病(临时援助措施)(修正)法案。
这个(修正)法案简单说,就是立法严格限制“合力追踪”手机应用和便携器内的数据,只能用于冠病感染追查工作,以及让警方在调查包括恐怖主义、贩毒、谋杀、绑架、强奸等在内的七种严重罪行时,如有迫切需要,有权搜集和使用“合力追踪”数据作为旁证。
今天之所以需要紧急通过这个(修正)法案,是因为政府在去年推出“合力追踪”应用时,主管智慧国计划的外交部长维文医生曾斩钉截铁向国人拍胸口保证,所收集到的数据只会用在防疫追踪工作上。
结果上个月4日在国会复会时,内政部却坦承,我国警方有权在刑事诉讼法下索取包括“合力追踪”在内的任何数据,以协助刑事调查。
维文隔天立即在国会认错,表示自己“早前说那番话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刑事诉讼法”,他会为此负全责。
一言激起千层浪。不少公众觉得政府在他们下载或领取了合力追踪后才这么说,感到有点“被骗了”。于是政府以紧急方式在昨天(2月1日)提呈修正法案一读,今天进行二读辩论。
红蚂蚁耐着性子看完整场没什么火花的辩论后,很想颁发最佳道歉奖和最佳反馈奖。
最佳道歉奖:维文医生
这个最佳道歉奖,非外交部长维文医生莫属。
维文为法案二读进行开场白时,一开头就郑重道歉。
“我们意识到犯了错误,没有说明合力追踪的数据并不豁免在刑事诉讼法之外。我为这个错误负全责。对此所引起的惊愕与焦虑,我深感遗憾。”
在总结二读辩论并答复议员们的提问时,维文再次毫无保留的道歉。
先是坦白从宽,交代整个事件的时间表。
2020年6月:维文公开保证,合力追踪所收集到的数据,只会用在防疫追踪工作上。
“我们当时只想着设计一个智能记录器,并非一个监视追踪器。”
这也是为何合力追踪的数据是以加密形式保存在用户手机或便携器里,并且会在25天后自动删除,而且不带有GPS定位功能。
“我去年6月说错了。我当时对这项技术感到兴致勃勃,被兴奋冲昏了头,我当时没有详读刑事诉讼法第20节条文,因为我国的法律,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第20节条文,确实给予警察权限索取许多数据库的资料,包括合力追踪的数据。”
2020年10月底:一名公众质问维文,你真的能确定刑事诉讼法没有涵盖合力追踪数据,尤其是在调查谋杀案时?维文于是让属下去查证,得到的答案是,刑事诉讼法也涵盖合力追踪数据,而且警方已经针对一起谋杀案来索取合力追踪数据。
“当下我就知道早前说错了。”
2020年11月:展开内部审查,寻找方法看能否让合力追踪数据在刑事诉讼法下得到豁免。
2020年12月初:荷兰—武吉知马区议员迪舒沙向国会提交了口头询问。
维文说:
“我与你们分享这些,就是想让你们知道,当中没什么好隐瞒的。刑事诉讼法确实有明文规定,而我也有义务知道(这个条文),应该一早就和大家说清楚。我后来反思,若我在去年6月多说了四个英文字:subject to prevailing legislation(须遵守现行法律),也许我们今天下午就不用在这里辩论此事。”
接着,维文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呼吁国人千万别因为生气他说错话而不使用合力追踪,枉顾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与健康。
“我犯了错。现在最关键的是,犯了错之后如何能挽回信任?……答案很直接,就是承认错误、负起全责,我也这么做了。下一步就是做对的事,而不是在政治上寻找权宜之计。大家都知道我一向提倡公开透明,纵使这份透明会使我很尴尬,而且在政治上必须付出代价,但坦白从宽纠正错误,总好过一错再错。”
“新加坡人知道我说错话,但是他们依然信任合力追踪是安全有效的,也信任我国警察会依法行事。”
“如果时间能倒转,我根本不会犯这个错误。如果能倒带,我会更早向国人澄清。但我一直很清楚,我们一定会澄清,我们必须问责,我也必须负起全责,这就是我们运作的方式。”
最佳反馈奖:毕丹星
国会反对党领袖毕丹星在辩论时一开口就放大招,将民众心中的想法毫不拐弯抹角地向执政党反馈。
“上个月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国明解释说合力追踪数据可能被警方索取来查案后,为何民间会生闷气,甚至出现冷言冷语?那是因为这牵扯到信任,公众明明对个人隐私极为关注、而且在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将手机数据与当局共享会感到不安,但政府给人的感觉却是,对此缺乏同理心。”
“当维文部长1月5日在国会承认说他忘了考虑刑事诉讼法第20节条文,有些新加坡人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这么庞大向来高效运作全体对抗疫情的政府机关竟然会犯这种错,令人不敢置信。还有民众说,就算部长们不清楚,内政部、卫生部和政府科技局的官员们总不会不清楚围绕着合力追踪的隐私漏洞吧?”
“甚至有人怀疑政府故意隐瞒合力追踪数据可以被警方用来查案,直至70%人口下载或领取了合力追踪便携器后,才对外公布。也有一群人相信,政府虽然并非不诚实也没有恶意,但就是没有做好功课,在准确传达合力追踪数据会如何使用这个环节上,非常不小心也不认真。……事实就是,政府处理这件事的手法,已让部分公众失去信任。”
“我们必须询问的是,合力追踪数据对于破解这七种严重罪行有多大帮助?目前,警方有许多查案工具例如闭路电视、也可以用法证分析手法来检查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它们存档的庞大数据,远比合力追踪数据多得多。除此,还有传统的寻找与盘问证人手法,以及通过线人密报,在案发现场收集具体证据的手法。很多人认为,这些查案手法更为有效。”
毕丹星想知道,警方去年为调查谋杀案要求查看合力追踪数据,最终有没有找到嫌犯或提控嫌犯?在七种严重罪行上,合力追踪数据究竟被使用了多少次来查案?他建议政府今后在做决策时,务必开诚布公周详考虑民众对个人隐私的重视,别再重蹈覆辙,丢失宝贵的信任。
最意想不到的答复:陈国明
在总结辩论阶段,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国明透露说,到目前为止,警方查案时只查看过一次合力追踪数据,当时是为了调查去年5月的谋杀案。但由于嫌犯的手机并没有下载合力追踪应用,最后根本没有索取到任何有用的数据。
陈国明也澄清说,在要求查看合力追踪数据时,唯有警长(Inspector)或以上级别的警员才有权限提出申请,而不是以往的警曹(Sergeant)级别。这与索取机密银行资料的权限相一致,而且必须得到警察部队刑事侦缉处的批准。滥用这些数据的警员将一律被视为犯法。
维文医生最后总结说:
“合力追踪的数据对警方查案究竟有多大用处?合力追踪器一开始就不是被设计为监视追踪器,因此大部分时间,这些数据对警方的用处不大……(修正法案)主要是借此作出价值陈述:我们不希望警方在查案时绑手绑脚……任何线索都可能有用,合力追踪数据即使不能用来找出嫌疑犯,或许可能可以找出一名证人。”
原来绕了一大圈,花了5个小时辩论,最终修正了法案,仅仅只是为了作出一个价值陈述啊。
至少红蚂蚁这回学到,新加坡的刑事诉讼法里有一条权力大过天的搜查令,查案时可以凌驾于任何个人机密数据与资料。合力追踪的数据,除了能有效用来防疫之外,在其他方面真的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