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个故事教导我们要好好上生物自然课,或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国家地理野生频道(National Geographic)了解一些基本的野生动物本能知识。
一名56岁的新加坡华族男子张苏勇(Chong Soo Yong,音译),称自己因担心穿山甲的“安全”,于是将它从实里达上段蓄水池(Upper Seletar Reservoir)运送到贝雅士上段蓄水池(Upper Peirce Reservoir),今天被罚款5000新元。
究竟穿山甲有多不安全,让他这么大费周章为穿山甲搬家呢?
张苏勇给出的理由是:
去年10月2日凌晨1点半,他与一位名叫Tony的男子驾着货车经过实里达上段蓄水池路边的草丛时看到一只穿山甲,当时它的周围有太多蚂蚁。出于为它的“甲身安全”着想,两人决定将它移到更安全的地方。
当时,两人走近穿山甲,Tony抓住它的尾巴把它提起来,放进一个袋子里。
一名路人看到了事发经过,问他们为什么要带走这只穿山甲。
张苏勇回答说:“这里蚂蚁太多了”,为了安全起见,他们需要带走穿山甲。这名路人听了,让他们把穿山甲放了,但两人拒绝这么做。
两人回到货车并将车开走,这位路人也开着车紧随其后。最后,两人开车到贝雅士上段蓄水池附近,沿着草地放生了这只穿山甲。
这两个蓄水池皆属于国家公园局管辖,当局在当天凌晨两点收到关于这两名男子非法移走穿山甲的通报。
张苏勇过后在抵触公园与树木法(Parks and Trees Act)下被控上法庭,他承认非法移走穿山甲,但问及关于Tony这名男子,他无法提供任何细节。
控方说,张苏勇不太愿意提供信息,也不愿透露Tony的细节。
“他给出的原因是,因为蚂蚁的存在而移走穿山甲……但穿山甲是以蚂蚁为食的!”
科普时间:
穿山甲缺乏牙齿,不会攻击人类。 穿山甲虽身披锐甲,但是并没有攻击性,对人类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影响,主要以白蚁等昆虫为食,性格温顺。穿山甲在新加坡属于受保护动物。
根据《公园与树木法令》,任何人在自然保护区内取走、捕获、带来干扰或移动任何植物与动物,可面对高达5万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控方说,有鉴于张苏勇并没有任何前科,向法官要求判他罚款5000元。
他说,类似的移动动物而被控上庭的案例目前只有一起,那时有一名违规者因为挖贝类而被罚款1200新元。
张苏勇在庭上没有给出求情陈词。
这起案子听起来或许荒唐好笑,但其中其实疑点重重。
- 本案的被告为何不能给出“同党”Tony的任何资料?
- 两人在捉走穿山甲时,听起来手法非常纯熟?一般人应该会很怕捉起一只野生动物吧?
- 凌晨1点半开车经过蓄水池,还能眼尖看到草丛有穿山甲,而且周边还有很多蚂蚁,这需要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啊!
- 两人这么巧都这么无知不晓得穿山甲爱吃蚂蚁?爱物动物者当下上网查询,立即都有答案。
于是网民们纷纷化身“柯南”,认为两人深夜出现在蓄水池附近,或许是有计谋要走私穿山甲,但行径败露,于是在贝雅士上段蓄水池把穿山甲放了。
但还是有不少人相信,被告就是真的无知,以为自己这么做是在爱护动物,其实是在剥夺了穿山甲的蚂蚁自由大餐,但是却救了红蚂蚁的远房亲戚好几命!
有网友也因为这起案件更了解本地法律,原来在新加坡是不能乱乱移动野生动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