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法”第二枪:身在澳洲的当事人跟当局说No

继本周一(25日)首次援引府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简称POFMA),要求新加坡前进党党员鲍耶(Brad Bowyer)更正面簿贴文后,政府今天(28日)开出第二枪。

这次中招的是多次和假新闻扯上关系的新闻网站“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名字取得跟本地老牌英文报章《海峡时报》(The Straits Times)有几分相似,但千万别混为一谈。

POFMA办事处通过文告指出,内政部长尚穆根下达指示,要求STR的所有人陈智祥更正他在本月23日发表在STR粉丝专页的一则贴文。

STR针对“国大学生联合会”事件作出虚假指控

早前一个名为“国大学生联合会”的面簿账号引用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中的发言,要求行动党下届大选的潜在候选人王心妍,辞去她在心禾企业培训学院的一切行政职务。

心禾企业培训学院是一家具有宗教色彩的机构,内政部长新闻秘书日前发表声明,谴责“国大学生联合会”扭曲了尚穆根的谈话,并且错误地宣称建国总理李光耀说宗教领袖没有政治权利。

“国大学生联合会”的面簿页面已经销声匿迹。

20191128 王心妍.jpg行动党“新面孔”王心妍。(联合早报)

STR对此发表了一篇面簿贴文和文章,声称“揭露”王心妍应辞去职务的“告密者”被当局以制造假新闻的罪名逮捕,而涉事的“国大学生联合会”面簿账号则被当局撤下。

政府网站Factually驳斥上述指控,表示STR的相关内容全属子虚乌有。Factually指出,没有任何人因为相关事件被逮捕,同时删除“国大学生联合会”的账号是Facebook而非政府的举措,原因是该账号违反真实身份原则。

Factually也针对STR声称选举局受李显龙总理掌控的说法作出澄清,强调国会选举法确保了我国选举是在透明公开的框架下进行的。

20191128 false (factually).jpg(Factually)

陈智祥宣称自己只服从澳洲法律

POFMA办事处要求陈智祥将Factually相关网址挂在涉事贴文的最上方。

身在澳洲的陈智祥不愿配合。他在STR的面簿宣称他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澳洲警方或澳洲当局要求他撤下文章的指令:

“States Times Review和它如今已是澳洲公民的主编,将不会遵从任何来自外国政府的指令,例如朝鲜或新加坡。”

随后陈智扬再度发文反讽:

“我想感谢新加坡政府为States Times Review带来了更多地网络流量。”

他也声称STR网站的伺服器是在澳洲,因此他只服膺于澳洲的法律。

STR不但没有按照当局指示更正贴文,反而充满挑衅意味地相关贴文上方贴上一句:

“11月28日更新:新加坡政府宣称没有任何人被逮捕。这个说法和我们收到的消息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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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的STR和陈智扬

实际上STR和陈智扬已不是首次和政府产生摩擦。早在去年11月,STR就曾因为在一篇报道中,影射我国政府和李显龙总理在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执政期间协助一马公司洗黑钱,而被当局要求撤下该不实内容。

报道中引述的揭秘网站“砂拉越报告”过后已表明网站被不实引述,但STR仍然拒绝将该文章撤下。当局随即将STR的网站屏蔽。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也要求面簿删除STR在面簿的相关诽谤贴文,但面簿坚持保留访问权限,拒绝删除相关贴文。

当局这次踢到铁板,它会怎么回应?

从鲍耶到陈智扬,基本上已可以摸索出政府援引POFMA的一套逻辑和操作手法。

针对不实信息,相关部门部长作出决定后,政府会通过Factually网站,逐条驳斥虚假内容并作出澄清。

接着POFMA办事处对涉事的个人或机构发出信函,要求他们更正内容。

更正方式并没有要求涉事个人或机构针对内容作出修改,但会要求对方将政府辟谣的Factually链接贴在相关贴文或文章的上方,以达到澄清和陈述事实的效果。

不过问题来了,第一个中招的鲍耶服从指示,虽然之后他也试图再针对Factually的澄清内容作一些评述,但在没有提及任何假信息的情况下避开当局的进一步行动。

这一次,身在异乡的陈智扬,以自己是澳洲公民为由,回绝当局的要求。

根据10月初开始生效的POFMA法令,不愿遵守指示的网络平台可被判罚款高达100万元。恶意散播假信息,企图损害我国公共利益的个人也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罚款最高10万元。

法令已经援引了,指示也已下达了,政府如何处理这位澳洲人,必将引起各方的关注。会不会有人有样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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