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国会的《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立法的新闻,让我联想到小时候读到的一则笑话。
一名将军一直吃败仗,不知道该如何向上司交代。他的师爷在代他写报告时大笔一挥,把“屡战屡败”改写成“屡败屡战”,结果将军不但没有受到处罚,还升官发财了。故事的教训是,基于同样的一套“事实”,如何包装却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
(互联网)
当我读到“各部部长将是判断虚假信息的最佳人选”时,这则笑话马上浮现脑海。为什么是由部长而不是更加中立的第三方来扮演把关的角色呢?
假新闻的威胁之一,就是在政治上制造对立,削弱国民团结。这种情况,在民主国家举行大选时最可能发生,因为这是全社会情绪高昂的时刻,政治立场的分歧容易让人失去理智,而被假新闻趁虚而入。
部长在大选时也是候选人,会不会有利益冲突之嫌呢?(互联网)
要知道,部长在大选时也是候选人,也就是利益攸关方,由他们来决定什么是可能影响选情的假新闻,会不会有利益冲突之嫌呢?
就如笑话里将军的师爷所玩弄的把戏一样,新闻的真假,有时候并非是那么容易定义的。
虽然新闻说,“在大选期间,部长须任命一名政府官员来执行这项(对付假新闻的)职务”,可是判断真假的权力,还是在作为利益攸关方的部长手中。这样的安排,显然不是最佳的做法。
在大选时由政府官员执行对付假新闻的职务之所以可议,是因为政府机构平时在回应公众投诉时,表现也不全是可圈可点的。
很多时候,我们在报纸读到这些回应时,感觉是一种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明明批评的是具体的事务,官员的回答却是罗列了一堆政策和制定政策的原因,却没有真正回答问题。这种不透明的做法,很难让人有信心不会出现“屡败屡战”的现象。
因此,我建议应该由法庭来判断和定义什么才是假新闻。
首先,我国的司法系统享誉全球,而且不容诋毁,否则就会面对藐视司法的处罚。由法官来对付假新闻,应该没有人会反对。第二,法官不参加选举,不会有部长那样的瓜田李下之嫌。第三,法国似乎已经这么做了,有外国的先进例子可以参照。
希望国会在辩论法案时能够考虑这个建议,让对付假新闻的法令具备无可置疑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