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同意展延新隆高铁工程,还在上个月初正式签署了展延协议,早已街知巷闻。
我国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在9月5日与马国经济部长阿兹敏签署协议后共同召开的记者会上,虽解释了与展延协议相关的细节,但仍然有不少人“有听没有懂”。部长所说的每个字都很好理解,但串在一起又好像不那么好消化。
其实我们的国会议员们也有疑问。今天(10月1日)国会复会时,宏茂桥集选区议员洪鼎基以及工人党非选区议员陈立峰都先后针对新隆高铁工程展延一事提出无数问题。
洪鼎基希望许文远能回答以下问题:
- 新加坡是基于什么考量同意展延?
- 新加坡是否必须接受马来西亚对工程提出的修改建议?
- 马国若在展延期限后未重启工程,须履行什么责任?
陈立峰则希望许文远解释:
- 马国同意付给我国的1500万元延期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 新隆高铁工程展延期间,有哪些主要工程须暂停?
- 哪些附属工程又会继续?
红蚂蚁发现,许文远的回答基本上可整理为五个部分,核心内容只有一个:罚金虽重要,但友情价更高。
一、既然马国有苦衷不想终止协议,我们有话好好说
许文远在回答两名国会议员的提问时说:“我们完全可以拒绝马来西亚提出的展延项目要求,坚持执行毁约的法律权利,然后向马来西亚索赔。这么做将百分之百执行了双边协议下的条款。日后,马来西亚做好准备再度展开这个项目时,我们可以再商讨签订一个新的双边协议。”
但新加坡却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这不符合两国的双边合作精神。
既然阿兹敏在8月初清楚解释了马来西亚并不想终止新隆高铁项目,只要求将工程展延一段特定时间后复工,而且阿兹敏也寻求新加坡设身处地理解马来西亚的处境,慎重考虑马国提出的要求。出于双边精神,新加坡也确实给予了慎重考虑,并最终同意展延。
前排左起:许文远和阿兹敏9月5日签署新隆高铁展延附加协议。后排左起:新加坡政府国会内政及律政委员会主席迪舒沙、通讯及新闻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副总理张志贤、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医生、副首相旺阿兹莎一起在马国首相府见证了签署仪式。(张志贤面簿)
许文远说,对于两国而言,新隆高铁工程是一个重大长远的双边项目,需两国政府紧密合作才能取得成功。经过几轮谈判,两国同意将新隆高铁工程展延至2020年5月31日再复工,届时新的马国政府也已经执政了两年。
此外,马来西亚也要求在项目展延期间,双方坐下来探讨如何减低新隆高铁项目的实施费。对于这样的讨论,新加坡持开放态度。许文远强调,我国无须自动接受马国提出的任何建议,而是会慎重、客观的评估所有建议。
二、马来西亚两年后如果毁约,就必须支付项目实施费给新加坡
许文远一再重申,项目最多只能展延两年至2020年5月31日。过了那个期限,如果新隆高铁工程没有复工,将被视为马来西亚毁约终止协议,必须偿还给新加坡截至2018年9月5日所投入的实施费。
他还说,这部分偿还费已清楚写明在9月5日与阿兹敏签署的展延工程附加协议(side letter)里。对两国而言,这才是一个公平的安排,既保护了新加坡的权益,又合理地满足了马来西亚的要求。
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左)与马来西亚经济部长阿兹敏在记者会结束后握手言欢。(路透社)
“项目实施费”(Project Implementation Cost)这个比较中性的词汇今天也首次出现。较早前,许文远都用违约罚金来解释这块赔偿费用。
许文远今天在国会上也指出,他今年7月9日在国会上已清楚说明,自新隆高铁双边协议在2016年12月签订以来,新加坡已单方投入2.5亿新元来实施这个项目,包括用于聘请顾问团队来设计土木基建设施、聘请人员来监督与执行项目工程,以及购置相关土地的费用。
当时他曾说,新加坡今年6月继续投入了额外600万新元实施费、7月将再投入600万新元,8月至12月,还需投入至少4000万新元实施费。他相信,马来西亚会遵守履行双边协议下的义务,毕竟这是一份受两国法律所约束的条约。
这也显示,新马两国能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处理双边关系,也能够通过友好途径找到契合协议精神与国际法的解决方案。
许文远说:“新加坡期待能与马来西亚继续合作来落实新隆高铁项目。双方都认识到两国如何在新隆高铁项目上互惠互利。通过这个项目改善交通联系,两国的关系将更为紧密,人民与人民之间价将能有更深刻的联系,激发日后的经济合作。”
三、一旦展延超过两年,将影响新加坡裕廊湖区的整体发展
裕廊湖区新隆高铁终点站的设计效果图。(市区重建局)
今天也是许文远首次斩钉截铁地指出,新隆高铁项目一旦展延超过两年,之前对新隆高铁进行的成本估算,就有可能不再准确,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商业回报。更重要的是,它还会大大影响作为新加坡终站选址地点的裕廊湖区。
裕廊湖区整体发展效果图。(市区重建局)
在原有的新隆高铁规划方案里,裕廊湖区不但会新建高铁终站,还会作为多项交通,商业,住宅和娱乐开发项目的选址。项目展延两年后,通车日期就必须延后四年至2031年1月,让两国有时间在项目复工时重新招标。
四、清楚解释1500万新元的延期费用包含哪几项内容
虽然许文远在9月5日曾解释过1500万新元的延期费用(Abortive Cost)大概有哪些内容,但今天却是首次清楚列出这部分的内容。
他说,这些延期费用包括在工程展延期间,支付给现有承包商的工程毁约费,以及确保已开展的工程要安全暂停下来所需的安全措施费。
例如,已开挖的工地不能就此弃置不顾,承包商们必须将挖开的面积重新回填,确保工地在展延期间是安全的。到了工程复工时,又必须重新挖开地面施工。换句话说,回填的费用其实是一笔无法回收的延期费用。
许文远上个月在吉隆坡曾解释说,由于新加坡的这段高铁轨道全部建在地底,因此许多公共设施如煤气管道、水管和电力管道都必须进行改道工程。这部分的挖掘改道工程早已展开,现在工程决定展延,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许文远今天也重申,马国承诺将在2019年1月底支付这笔1500万新元的延期费用。在工程展延期间,不会再有与新隆高铁相关的工程继续开展。
五、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公司有哪些?
许文远也进一步解释说,新隆高铁项目展延,首当其冲的公司就是陆路交通管理局为了新隆高铁项目所成立的全资基建子公司——SG HSR。这家公司聘请了很多员工来开展新隆高铁项目。在工程展延期间,这些员工会调到陆交局担任其他职务,直到新隆高铁项目复工后再继续为新隆高铁作出贡献。
SG HSR私人有限公司和另一家基建公司——MyHSR Corp,已联手通知那些正在准备高铁资产管理者(AssetsCo)联合招标方案的注册投标单位,新隆高铁工程已正式于2018年9月5日暂停,相关负责人很近期将会联系这些投标单位进一步商讨细节。
部长如此用心良苦的解释为何我国在新隆高铁项目上不与马国翻脸,还为大家整理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么贴心的解说,你现在听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