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今天有多个热辣话题。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KOM)涉巴西贿赂案在国外涉贿赂案是“辣中之辣”,一来一往的答问花了约45分钟。
KOM从2001至2014年,在巴西行贿长达13年之久,因为触法而必须支付5亿6700万新元的刑事罚款。这样的天价错误让新加坡人咋舌,大家都惊呼:我们的廉洁形象去了哪里?作为人民代议士,当然要好好质询一番。
工人党三大将林瑞莲、毕丹星、方荣发轮番提问,政府派出律师出身的英兰妮应对。
稍稍岔开话题,红蚂蚁看到这一幕后大胆猜测,54岁的英兰妮入列第四代“16核心”执政团队的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她是少数两位学法律出身的(李智陞是另一位)。当3G核心成员引退之后,行动党很需要这样的人在国会与反对党的律师们周旋。
根据《海峡时报》的纪实摘要,我们看到白衣人和蓝衣人今天的交锋大致如下:
(谢静怡制图)
工人党主席林瑞莲:总检察署与贪污调查局在一项全球解决方案下,只向KOM发出“有条件警告”,是否会让坊间误以为政联公司即使贪污也只会受到轻罚,可是那些人脉不广的人却因为贪污10到20元就得坐牢?
英兰妮:根据该方案,KOM也须向美国、巴西和新加坡支付总共4亿2200万美元刑事罚款,这款额是公司原贿赂额的八倍。相比之下,我国若单独行动,由我国总检察署以“防止贪污法令”提控KOM,每项控状的最高罚款仅10万元,惩罚力度远远不及全球解决方案。在个人方面,调查还在进行中,还没有人逃出法网或被定罪。我们过去也对个别人士采取行动,不论他们的地位有多高,包括新加坡科技海事公司(ST Marine)的七名高层,政府官员和政治人物也被调查过,包括郑章远、朱为强、杜莱等人。
工人党副秘书长毕丹星:政府是吉宝的最大股东,淡马锡会不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对“违反信托义务”的董事会成员采取民事诉讼并追讨赔偿?前吉宝总裁和高级顾问朱昭明(Choo Chiau Beng)从2004年至2016年担任新加坡驻巴西大使。朱昭明是不是因为他涉及或知道贿赂案而被换掉?如果是,我强调,如果是,政府是哪一个月或哪一年得知朱昭明涉入?当局是否在调查朱昭明有没有利用他大使的身份,以不诚实的手段协助KOM在巴西取得合同?
英兰妮:先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政府的做法是,调查还在进行时,我们不透露当事人的身份和名字,这是所有法治国家的做法。第一个问题有几个事实错误。政府百分之百拥有淡马锡,但政府不是吉宝的直接股东,淡马锡只拥有吉宝企业逾20%的股份,吉宝企业不是受质疑的机构,吉宝企业拥有KOM100%的股份,KOM才是受质疑的机构。至于朱昭明是在什么情况下卸下大使职务,我不掌握相关信息。
吉宝企业不是受质疑的机构,吉宝企业拥有KOM100%的股份,KOM才是受质疑的机构。(吉宝企业)
英兰妮继续说道:一般公司治理原则是股东通过其股东身份,与所拥股的公司进行交流。公司董事局是由股东们任命。董事局接着会根据董事成员是否是执行级或非执行级加以区分,确保董事局所制定的政策或者所做的决定等,都是正确且有利于公司的,而且治理过程也是正确的。然后,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将交由公司执行人员、执行团队或者执行管理层来负责。
英兰妮说了一大段,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意思浅浅,政府或淡马锡因为不是KOM的直接股东,所以无法召开什么特别股东大会,而且,KOM的日常业务运作(估计也包括如何在巴西抢生意)是交由公司执行人员、执行团队或者执行管理层来负责,而不是政府、淡马锡或吉宝的董事局。
英兰妮:政府不等同于KOM 政府没有持双重标准
用大白话说,从企业持股和企业治理的角度看,“政府(淡马锡)”不等同于“吉宝企业”,更不等同于“KOM”,而且KOM的日常业务运作也不是由政府或淡马锡负责,所以不要把什么事情都算到“政府”或“淡马锡”头上。这是一种相当巧妙且细致的切割,也不失为一种公关危机的止血手法。但能不能做到完美切割,不让这把国内舆论的大火烧到政府或淡马锡头上,就看新加坡人,特别是网民们买不买账了。
在这起事件上,网民最不能接受的是,新加坡政府与其政联公司怎能持双重标准?在国内是一套廉洁做法,去到国外又是另一套做法?没有被抓到就是合法赚钱,被抓到就是非法送钱?这就像运动员吃禁药被抓到一样,查到就是禁药,查不到就是补药。英兰妮在回答行动党议员的口头询问时也回应这部分的质疑。她说,政府不会容忍任何贪腐行为,在海外营运的新加坡企业都应该遵守新加坡和当地的法规。所以啊,政府不容忍的事,政府又怎么会犯呢?
英兰妮尝试将政府又或淡马锡与KOM与海事公司切割的说辞,勉强说得过去,但还是有些牵强。这毕竟是一个长达13年的行贿行为,跨度那么大,即便政府或淡马锡不知情,吉宝企业或KOM的董事局也全不知情? 根据《海峡时报》的报道,一名吉宝发言人称,现有吉宝企业和KOM的董事局对于贿赂行为不知情。注意了,“现有”两字很微妙,现在的不知情,以前的懂不懂呢?
吉宝也有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问题?
同一篇《海峡时报》的报道还指出,吉宝船厂在1997年曾经因为在海外涉及贿赂行为而被控上法庭,当时涉案的其中一名吉宝董事是Tong Chong Heong。这位仁兄没有被吉宝列入“黑名单”,还从2009年至2014年担任KOM的总裁,然后又是五名被外电点名涉巴西贿赂案的其中一人。企业管理学者认为,吉宝涉入两起案件说明,这背后可能涉及更深层次、年份跨度很大的企业文化问题”。(SMRT之外,又一个企业文化问题?)
毕丹星提尖锐问题 后续还有看点
事情还没有了结。
正如英兰妮说的,关于个别涉案者的的调查还在进行中,所以无法透露细节,包括当事人的身份。同样是律师的毕丹星沿着这个方向提的那个问题就很尖锐:前吉宝总裁和高级顾问朱昭明从2004年至2016年担任新加坡在巴西的非常驻大使。朱昭明是不是因为他涉及或知道贿赂案而被换掉?当局是否在调查朱昭明有没有利用他大使的身份,以不诚实的手段协助KOM在巴西取得合同?
如果,红蚂蚁强调如果,如果答案是“是”的话,政府能切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