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试喝果汁“散播病毒” 法官不允许少年认罪

庞耀明(17岁)今早穿着黑色连帽外套、墨镜和口罩,在母亲的陪同下出庭。(邬福梁 摄)

(新加坡23日讯)两名少年被指到平价超市“试喝”两个瓶装果汁被控,其中一人原定昨早(5月22日)认罪,但他庭上称曾提醒友人上传视频时要作出解释,避免让人误会,他浑然不知视频被加上“如何散播武汉病毒”字眼。法官认为,既然他不同意案情,所以不让他认罪。

这名少年是庞耀明(17岁),被控一项公共滋扰罪。他的同伙是同岁的郭轩志。

庭上揭露的案情显示,被告在2月6日晚上7时45分,与郭轩志到武吉巴督西7道的内政团队战备人员协会俱乐部职总平价超市。他拿起冷藏架上的两个瓶装果汁“试喝”,随后放回原位,郭轩志则拍下过程。

郭轩志随即将视频上传至他的社交媒体Instagram账号,被告同意郭轩志的举动,过后把喝过的饮料买下。

庞耀明当时将两个瓶装饮料取下“试喝”再放回原位,他随后买下两瓶喝过的饮料。(档案照)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昨早在母亲的陪同下出庭。他原本昨早认罪,但控方念完案情后,他表示同意郭轩志将视频上传互联网,但不知郭轩志为视频打上“如何散播武汉病毒”的标题。他是在视频传开后才看到标题。

他解释,郭轩志给他看过的视频是没有文字的,他提醒郭轩志要解释清楚视频内容,避免让人误会,但他从没想到会被标上“如何散播武汉病毒”的字眼。

休庭时,被告与母亲讨论时表示自己坚持立场,不想“背黑锅”。案件续审时,被告也告诉法官,视频打的标题不是他的意思,他在警方口供中也有注明此事。

控方认为被告对案情有异,不让被告认罪,建议被告找律师咨询。

法官同意控方立场,将案件展期至6月4日。(人名译音)

文/《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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