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册小知识】成立公司时需要股东盟议吗

股东盟议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股东关系和公司的管理。公司章程中未作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可以补充公司章程。新加坡注册公司是否一定需要股东盟议呢?福智霖来为你揭晓答案。

股东盟议可以由公司的部分股东、全体股东或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

没有任何股东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达成股东盟议。就合伙而言,适用的是合伙协议。

股东盟议是强制性的吗?

与公司章程不同的是,股东盟议不是一份强制性文件,你不必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提交一份。

为什么需要股东盟议?

有一个股东盟议有许多益处。

1. 允许股东做出知情的购买决定

在多个股东的情况下,每个股东对公司的期望必然存在某些不一致——比如谁行使管理、股东如何退出公司、公司的股息政策等问题。这确保了股东们意见一致,知道他们要买什么。因此,在公司成立之前或成立期间的股东盟议将允许股东在购买公司股份之前拥有他们所需要的全部先决知识。

2. 尽量减少争议,并决定解决争议的程序

当公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时,股东之间经常发生纠纷。这些问题包括股票的转让、股东的退出以及交易发生时的股价。一份全面的股东盟议将清楚地阐明这些条款和程序,让股东们达成一致。如果争议仍然存在,股东盟议还将包括条款,规定各股东之间的争议解决程序。这将防止股东之间或对公司采取不必要的法律行动。

3.保护股东权利

股东盟议还包括现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如果公司决定发行新股,股东盟议将规定股票是先发行给现有股东,还是先发行给第三方。股东在公司任命新董事时,还应通过股东盟议了解股东的具体权利,如投票权。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和界定,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而言,将是一种额外的保障。

因此,有意成立公司的企业主在公司成立初期最好就起草公司股东盟议。有一个股东盟议能够使得企业主能够顺利的管理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股东盟议仅对签署该协议的股东具有约束力,并且只能由这些缔约方进行更改。此外,股东盟议可以补充公司章程,增加章程制定时未提及的任何规则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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