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涉洗钱案转至高等法庭,面临监禁或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 南博一
纳吉布 视觉中国 资料图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2月8日重新被控三项洗钱罪名,三宗案件如今已从地方法庭转至高等法庭审理。
马来西亚媒体“当今大马”11日报道,吉隆坡高等法庭法官纳兹兰今早允准总检察长汤姆斯的申请,依据刑事程序法典417(1)(e)条文,把案件转至高等法庭。
据报道,汤姆斯指出,由于此案跟纳吉布的其他控罪案情有关,因此没必要分开不同层次的法庭审讯。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这三项指控是指纳吉布在2014年7月8日,透过其大马银行私人户口进行违法交易,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等法律条款,涉及金额高达4700万林吉特。一旦这些罪名成立,罚款最高可达500万林吉特,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纳吉布自2018年5月下台以来,累计已遭检方提起的40多项指控,其中多数与受贿和洗黑钱有关。
纳吉布2009年担任总理后设立名为“一马公司”的国家投资基金。他任总理期间,有媒体称“一马公司”中有数十亿美元去向不明,其中6.81亿美元(当时约合26亿林吉特)进入纳吉布的个人账户。纳吉布否认存在违法行为。
纳吉布此前被指控利用职权在涉及“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交易中谋利4200万林吉特,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贪污和背信等罪名。纳吉布对这些指控予以否认。
新加坡《联合早报》11日报道,纳吉布面对的其他SRC国际公司控罪将在明早开始审理。法官同样是纳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