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0月29日),一名组屋居民因为擅自放烟花庆祝屠妖节遭警察逮捕,他可能面临长达两年的牢狱之灾!
新加坡警方发文称,除了坐牢以外,这位38岁居民还可能面临2000-10000新币的罚款……
事情发生在10月27日晚上,这名居民在裕廊西73街的组屋楼下点燃了烟火。巨大的烟花在12层楼高处绽放……
不仅引来众人围观,也令不少居民感到惊恐。因为烟花燃放的地方靠近组屋的多层停车场,一旦火星点燃车辆,后果不堪设想……
新加坡自1972年,就禁止民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危险烟花法》规定,一经发现私自买卖和燃放任何危险的烟花,将按严重程度,判最高2年监禁或2000至10000新元不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