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黄思恬方伟杰私讯外泄 爆料者或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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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艺人黄思恬和方伟杰暧昧私讯外泄事件,闹得满城风雨,不过不少网民质疑公开私人简讯,是否犯法。受访律师表示,爆料人如果是蓄意骚扰,就可能已触犯了《防止骚扰法》。如果是涉及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doxxing),罪名成立的话,罚款最高为5000元,监禁最长达六个月。

本地近日爆出黄思恬和方伟杰私讯对话外泄的新闻,私讯内容暧昧,也有不雅言语,让不少网民想入非非。

不少网民在8视界新闻的Facebook页面留言,表达看法。有网民认为“对话还真露骨”,不过,也有不少网民认为,私讯内容是他人的隐私。

有网民说:“人家的私事也要管!爆料人偷看信息更不道德跟欠骂。” 也有人问:“揭人隐私不犯法吗?”

是否触犯《防止骚扰法》?

针对爆料者是否已犯法,赢必胜法侓事务所(Invictus Law Corporation)律师陈俊良回复8视界新闻询问时说:“如果泄露简讯的用意是为了骚扰他人,泄露者可能已触犯《防止骚扰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DC Law LLC律师事务所的邝威立律师也表示,泄密者流传私人简讯,可能会触犯《防止骚扰法》。

邝律师表示:“在合理情况下,爆料者应该知道如果流传简讯内容,当事人(黄思恬和方伟杰)会感到困扰。”

陈俊良律师说,如果爆料者是为了勒索或威胁他人而泄密,他可能在《刑事法典》勒索和恐吓罪名下被控。

如果爆料人士并无骚扰意图,是否算无罪?陈俊良律师认为,如果是这样,当事人可算是无辜的。

邝威立律师则认为,无论爆料者有没有骚扰意图,“只要他在合理情况下,相信或知道他的所为会对受害者造成骚扰或困扰,他还是可能在《防止骚扰法》罪名下被逮捕。”

是否触犯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doxxing)?

陈俊良律师也说,如果当事人为蓄意骚扰而泄密,泄露的内容又有别人的个人资料,比如照片、电话号码、就业详情等,事件可能就已触犯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doxxing)。

陈俊良律说:“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是刑事罪。如果被告有蓄意骚扰他人的意图,罪名成立的话,被告可被罚款达5000元或监禁长达六个月。如果被告的意图是为了制造恐慌或挑起暴力,被告可被判监12个月。”

可能触犯滥用电脑法令

邝威立律师表示,如果爆料者是在未经当事人授权下,得到其Instagram聊天记录或手机内容,并把内容外泄,他就可能触犯了滥用电脑法令(Computer Misuse Act)下的一些罪行。邝威立律师说:“这是一种刑事犯罪,泄密者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判罚款或监禁。”

私讯外泄后,方伟杰与黄思恬昨天(14日)已承认对话属实,并对之间的对话被公开感到羞愧,也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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