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记者朱琳)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近日举行。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新加坡律政部和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以下简称争端解决组织)共同主办,在北京、厦门和新加坡分设会场。与会嘉宾围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发展与未来”主题,就调解、仲裁、诉讼等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途径的新热点、新发展、新机遇等展开讨论。
中国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任鸿斌表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国际商事争议,是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合作共赢发展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中国逐步完善涉外法治规则体系,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了新加坡调解公约,健全了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为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秩序,任鸿斌建议,应当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创新发展。坚持互联互通,实现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协同发展。坚持同舟共济,助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新加坡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表示,借助新加坡与中国之间日益紧密的商业和贸易往来以及两国间深厚的法律知识积淀,建立新中争端解决联合机制,可以融合优势资源,在人员配置、规则制定等方面实现互利互补、协同增效。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张俊荣认为,数字经济兴起、绿色经济增长,以及中国与东盟贸易往来深化,不仅为新中两国企业带来广阔发展机遇,也为两国律师事务所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张俊荣说:“尽管全球依旧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但各国与亚太地区之间仍然蕴含诸多机遇,伴随世界经济从新冠肺炎疫情中逐步复苏,新中两国企业应抓住新契机,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
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惠康看来,以调解、仲裁、司法为代表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既是一国法治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成熟度的真实反映,也是一国营商环境和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他指出,疫情的暴发和蔓延,更加凸显在线解决纠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互联网+司法”开辟了传统司法模式变革的新时代,而且处于逐步完善的上升期,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呈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
仲裁如何创新、仲裁创新如何通过国际合作提质增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肖永平认为,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进原则建设联合仲裁机制与机构,是应对当前亚洲国际商事仲裁吸引力不强等挑战,以及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道。
新加坡仲裁员协会会长郑裕能指出,国际合作既是提高国际仲裁和司法成效的催化剂,同时也是它们得以成功实践的必要条件。2021年12月,新中两国最高法院“云签署”两份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国际社会司法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树立了该领域创新和国际合作的典范。
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起步较晚,但市场广阔,需求巨大。新加坡国际化法治化水平较高,且有联通东西的桥梁优势,两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合作空间广大。参加论坛的嘉宾们纷纷表示,中新两国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携手合作、交流互鉴,将在推动更多国家参与、寻求更广泛深入合作、满足更多企业和个人诉求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