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马来西亚是由三个部分组成。西半部是马来半岛,东半部位于加里曼丹岛(婆罗洲)北部,东边是沙捞越,西边是沙巴。
沙巴的东边,就是菲律宾。
不过,菲律宾直到现在都认为沙巴是他们的,还拿出条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马来西亚当然不会承认,拿出同样一份条约,指着其中一个词说,麻烦老兄看清楚这个词的意思。
菲律宾则说:就是这个词,所以沙巴是我们的。这是咋回事呢。
沙巴现在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州,面积7.45万平方公里,人口380万,首府哥打基纳巴卢。
这里有一种名叫Pisang-Saba的香蕉,种植比较广泛,时间一长,人们就把这里简称为”Saba”,翻译过来就是沙巴。
明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在沙巴、菲律宾巴拉望岛、菲律宾苏禄群岛、印尼加里曼丹岛东北角地区,成立了一个环苏禄海的苏禄国。
我们对苏禄国不陌生,苏禄国东王巴都葛叭答剌来到中原,羡慕中华繁盛,不愿回国,死后就葬在山东德州。苏禄国与世无争,日子过的很不错。到了公元1662年,也就是康熙元年,苏禄国西边邻居文莱国发生了争夺王位的战争。其中一位王子穆希丁觉得自己实力不够,就请来苏禄国救兵,打败了另一位王子阿都穆宾,成为新王。
天下可没有免费的四菜一汤,苏禄国不会白帮忙。公元1704年,苏禄国收到了厚礼——婆罗洲北部成为苏禄国的新地盘。苏禄国王笑得合不拢嘴,可还没他高兴完,西班牙人就把包括苏禄国在内的大片岛屿,命名为菲律宾群岛。西班牙从1565年就开始侵吞菲律宾地盘,苏禄国也逐渐成为西班牙的附庸。
当时的东南亚,主要是英国和荷兰在争地盘。尤其是1819年,英国建立了新加坡之后,两国争端更加激烈。二虎相争,对文莱来说却是个难得的发展时期,可以左右逢源。文莱并不希望英国势力进入婆罗洲,宁可让荷兰进来,毕竟荷兰的势力弱于英国。但是,英国也是惹不起的,怎么办呢?那就给予英国一块土地,把英国拴在这里。
公元1865年,文莱把北婆罗洲的地盘租给了英国领事莫西斯,租期10年。这个北婆罗洲,就是现在的沙巴。但是,莫西斯觉得这里没有油水可捞,第二年就放弃了专门为开发沙巴成立的公司。另一个英国商人登特联合奥地利官员,收购了这家公司。公元1878年1月,文莱和英国签订了《割让北婆罗洲条约》,文莱把沙巴给了英国。事实上,北婆罗洲并不在文莱控制之下,做个顺水人情也不错。
但”给”的性质是什么,是正式割让,还是租借?问题就出在这里。当时签约的时候没有用英文,而是马来文。
在这份条约中,有一个词引起争议,就是”Padjak”。英国方面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永久割让,但美国学者却认为是租借,不是割让。既然是租借,就要有归还的时候。
所以,直到现在,菲律宾一直认为这个词的本意是租借,以方便自己重索沙巴的所有权。英国和马来西亚自然不承认这个词的本意是租借,谁也不傻。
菲律宾方面的解释,是如果是割让,英国为什么还要苏禄国每年支付5300林吉特(约合9000元人民币)(马来西亚货币)的费用?英国解释这是5300林吉特是割让费。这笔割让费从1903年开始,一直交到现在。菲律宾驻大马使馆,每年还会继续领到5300令吉的割让费。只不过,钱照收,但菲律宾只承认这笔款项是土地租借金。
美国为什么会支持菲律宾?很简单啊,1899年的美西之战后,美国控制了菲律宾。1906年,美国就对英国说:再说最后一遍,英国北婆罗洲公司对沙巴的拥有,性质只是租借,不是割让。英国当时实力也不差,对美国也是爱理不理,问题倒也不大。
但是,二战后,菲律宾和马来西亚都成了自主的国家,沙巴的问题就突显了。菲律宾坚持认为自己继承了苏禄国的法统,自然就拥有被”租借”出去的沙巴的所有权。马来西亚则说白纸黑字,就是”割让”,咱们之间没有地盘争议。
不过,生米早煮成熟饭,菲律宾也不想树敌太多。1977年,菲律宾正式宣布放弃了沙巴。不过,马来西亚还不放心,说你们的根本大法还有针对沙巴的第5446号法案,赶紧删掉。菲律宾当然不愿意,说口头承认沙巴是马来西亚的,已是天大的面子,不要得寸进尺。菲律宾还说自己会继续保留对沙巴的声索。
菲律宾对沙巴的态度算是比较温和的,苏禄国王室后裔对沙巴的反应却非常激烈。但是,至少目前沙巴属于马来西亚,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