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先生的遗嘱纠纷案有了新进展。
近日,本地媒体突然抛出重磅炸弹!新加坡三司特别庭做出裁决:
因处理李光耀先生遗嘱不当、违反律师专业守则,决定吊销林学芬律师从业执照15个月。
(本地报刊报道)
此处划个重点:
林学芬是李光耀先生的二儿媳,是李先生次子李显扬的妻子。
(2000年,林学芬自创新加坡腾福律师事务所,是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的前任主席。2015年4月1日,腾福和1873年创办、美国最大的律师行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正式合并,一跃成为本地最大的、也是首个展开全面国际化进程的律师行。)
(后排从左至右:何晶、李显龙、李显扬、林学芬)
最后一份遗嘱草拟
竟由李家二儿媳参与?
第一家族的遗嘱纠纷说来话长,怎么又和二儿媳扯上关系?我们来简单捋一捋。
李光耀先生于2015年3月逝世,之后,李家人就围绕着#谁起草了最后一份遗嘱#的问题,争论不休…
李光耀先生的遗嘱,2011年8月立下第一份,之后有6次修改,也就是说,总共有7个版本。
其中纠纷的重点就是最后一版–第7版。
因为在第5版、第6版中,都删除了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拆除条款,女儿李玮玲获得的遗产也比长子李显龙和次子李显扬都要多一份。
但在2013年12月的第7版中(也就是最后一版),又重新将欧思礼路38号故居纳入拆除条款,遗产则改为三人平分。
(李光耀先生故居)
总之修修改改中,三名子女的遗产继承也多次重新分配。
而李显扬夫妇在最后一版中的获利,较之前来说,是最多的。
话说回来,老人想修改遗嘱,重新分配也是很正常的事,就如林学芬所言:任何人在活着的时候,都有权变更遗嘱。
但令人起疑心的是:
前6份遗嘱,都是通过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律师订立的,柯金梨律师是李光耀先生夫人柯玉芝女士的侄女,和遗产分配无任何直接利益关系。
但第7版,这份“最后确定的遗嘱”,却是由二儿媳林学芬与她的律师团队参与草拟,直接利益人怎能当代理律师呢?
有37年执业经验的林学芬,当时并没有回避遗嘱准备过程,并在一天之内就让李光耀仓促下笔签字,柯金梨律师后来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全程无参与…
(图源:youtube/分享新闻)
三司特别庭考虑事情来龙去脉后裁定:
柯金梨律师才是李光耀先生心目中一直帮他处理遗产事项的律师,林学芬和李光耀之间并非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裁定作为遗产获得人的林学芬主动以律师身份来协助准备李光耀先生的最后一份遗嘱,终审裁决林学芬违反律师专业守则,暂停执业15个月。
法院文件曝光更多细节被披露
一些法院文件曝光,事情得到进一步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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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开始,李光耀先生健康状况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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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12月13日,李光耀先生和柯金梨律师商讨,有意再次更改遗嘱,将遗产改为由三位子女平分,以及把两张地毯赠予次子李显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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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林学芬发邮件给李光耀,抄送李显扬、柯金梨律师,但柯金梨律师不知为何并未收到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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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芬和李光耀再三确认,新拟定的第7版遗嘱是2011年8月“经同意版本的遗嘱”,事实上,该遗嘱内容有所不同。当李光耀询问新版遗嘱由谁拟定时,林学芬没有表明自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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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晚,李显扬回复邮件给林学芬,并未抄送柯金梨律师,接下来的所有环节,柯律师都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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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早,李光耀在确认柯金梨律师有份参与遗嘱修改后(法院认为是有人故意诓骗),在李显扬的建议下,李光耀没等柯金梨律师到场,就仓促签署了遗嘱,见证人则为林学芬的两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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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遗嘱执行后,林学芬并未告知柯金梨律师所有事情。柯金梨律师接受本地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的确没有参与订立最终遗嘱。
(示意图)
林学芬:如果不是真实想法他大可以再进行修改
针对本次裁决,林学芬表示不认同三司特别庭的裁决,认为案件牵涉李光耀私人遗嘱,律师公会根本没有理由启动纪律审裁程序。
她通过丈夫李显扬的面簿发布声明:
“首先,三司没有判定李光耀在执行遗嘱时精神失常或被人操控,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任何人都可以在他们活着的时候修改遗嘱,如果不是他想要的,大可以像之前几次一样,再进行修改。”
“案件牵涉私人遗嘱,我的公公李光耀从未提出过任何投诉,其他受益人、柯金梨律师都没有提出过上诉,律师公会根本没有理由启动纪律审裁程序。”
林学芬还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些行政工作,不算负责草拟,只是把李光耀的意愿写成文字而已。
无论最终获利的是哪一方,想起今年大选时的“闹剧”,只希望家事不要再影响国事,椰友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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