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每当听到大人提到榴梿,说它是“三保公的大便”。为什么会有这种像是戏谑的传说流传下来,当年大家也说不出一番大道理。总之,榴梿和“三保公大便”的联结,自此就留存在我的记忆中。
“榴梿是三保公的大便”,为什么会成为南洋华人的集体记忆?
明朝时期七下西洋的郑和,在南洋被华人尊称为“三保公”,并当作神明来崇拜。“三保公”“大便”和“榴梿”三者被南洋华人相提并论,把绝然不同的三种意象融合在一起,充满象征色彩。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喻?
郑和被神格化为“三保公”,是流寓南洋的华人对他在海外“宣德化,柔远人,扬国威”,深怀感戴之心,因此把依恋母国之情,依托在他这个神明身上,成为他们精神回归原乡的物化象征。榴梿这异乡奇果,被视为南洋的“果中之王”,代表本土的意义不言而喻。榴梿强烈的特殊气味,常被初来乍到的人排斥。但它和“留连”谐音,大家把能不能接受它,当作是否能长住本地的试金石。
深究起来,“榴梿是三保公的大便”这个说法,会在南洋华社广泛流传,难免掺杂文化的隔阂,异地生活的不适和唐番意识的作祟等因素。除此之外,当中也隐含对异乡不敬的嘲弄。这也反映出初来乍到的华族先民,面对南洋这片陌生土地,存在紧张的关系和焦虑。
榴梿这热带奇果,因其形状、气味和味道与众不同,形成它在南洋水果至尊的地位。让远离家乡,流寓异地的南洋华人,自然而然地以它为首选,表达他们与南洋关系的多重象征。
榴梿这个南洋异果,首次载入中国史籍,是在明朝永乐年间问世的《瀛涯胜览》,作者恰恰是随郑和出使南洋的通事马欢。他在书中这么描述榴梿:“有一等臭果,番名赌尔焉。如中国水鸡头样,长七八寸,皮生尖刺,熟则五六瓣裂开,若臭牛肉之臭。内有栗子大酥白肉十四五块,甚甜美可吃。”
马欢不愧是通事,不但对于这异乡奇果的特征,有精确的描述,转译“番名”的对音,也奇准无比。所谓“番名”即马来语“durian”,意思是“刺果”。“赌尔焉”是榴梿首次出现在文献上的华语名称。
福建龙溪人王大海,1783年泛海至爪哇,侨居长达十年。归国后,1791年写了《海岛逸志》六卷,在《花果类》里称榴梿为“流连”,看来他极不喜欢榴梿,形容它“其香浓浊不堪……华人不敢食者,见之且掩鼻而过焉”。
广东人谢清高(1765-1821),1782年随船队出海,遍访南洋,行程远达欧洲。1792年归国,口述出洋所见所闻,由同乡杨炳南执笔成《海录》一书。书中也提到榴梿:“凡无来由所居地有果二种:一名流连子,形似菠罗蜜而多刺,肉极香酣。”
用“流连”或“流连子”来指称榴梿,南方方言口语色彩极浓,相信王、谢二人是得之于流寓南洋的华人。
早期中国文人墨客写榴梿
1819年新加坡开埠后,南来短居或途经新加坡的中国文人墨客,不绝于途。他们笔下不会错过对榴梿这异果的描写,择其著者,有李钟珏、左秉隆、郭嵩焘、张德彝、黄遵宪等。这些作者初来乍到,初遇榴梿,惊鸿一瞥,笔下的称呼,自然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李钟珏(1853-1927),1887年到新加坡探访谱兄左秉隆,在新加坡住了两个月,回国
后写了《新加坡风土记》。他是这么说榴梿:“叻地树木繁盛,尤多椰林,其次槟榔、榴连、菩提等树最多。”
左秉隆(1850-1924),1881至1891年被清廷派驻新加坡当领事,著有《勤勉堂诗钞》,其中收录《流连》古诗一首:“南有乔木,实大耳圆。壳如蝟缩,玉粒珠编。初闻欲呕,食久弥鲜。不亦宜乎,名曰流连。”
郭嵩焘(1818-1891),1876年被清廷派驻英国为大使,出使途中经过新加坡。在他的《伦敦与巴黎日记》记录他在胡亚基府上吃榴梿的体验:“胡氏园水果多奇品,所食三种,曰山竹……,曰洋荔支……,曰流璃(西人谓之多里安,味甘而气臭如腐乳)。”
张德彝(1847-1918),1876年随郭嵩焘出使英国,途经新加坡。回国后,以日记随笔的方式写了《随使英俄记》,书中这样描绘榴梿:“又有罐果者,大如菜瓜,外有楞,色淡黄,皮如鳄鱼,厚盈寸,内分三格,每格肉四五块,白色,闻之如葱蒜,食之如蜜糖。”
黄遵宪(1848-1905),1891年出任清廷驻新加坡总领事,1902年出版《人境庐诗草》,在《新加坡杂诗十二首·其九》中就如此歌咏榴梿:“绝好留连地,留连味细尝。侧生饶荔子,偕老祝槟榔。红熟桃花饭,黄封椰酒浆。都缦都典尽,三日口留香。”
五位作者以不同视角来观察榴梿,给它的称呼各异,分别是“榴连”“流连”“流璃”“罐果”和“留连”。显然这个时期的榴梿,还没有形成固定的华语词语,只是停留在民间口语词的阶段。这些作者通过华人口述,听声记音,自然各有不同:李钟珏到底是优贡出身,一出手就兼顾音、形、义,创造了最接近后来成为固定词的“榴连”;左秉隆和黄遵宪都是诗人,把榴梿当作南洋记忆的审美对象来描述,自然取表达“流连”意象的“流连”和“留连”;郭嵩焘和张德彝两人是学者,以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来记录榴梿的印象。郭嵩焘借用发音相近的“琉璃”一词,改为“流璃”,显得较古雅;张德彝则另辟蹊径,不用音译,据其外观形貌,称它为“罐果”。
榴梿到底是南洋的物产,身居中国的华人没见过也不熟悉。那些因缘际会初遇榴梿的中国文人墨客,笔下对榴梿的各式各样的称呼,并不会因此成为汉语使用的词汇。
20世纪初 榴梿词形未固定
榴梿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始终是以区域华语的身份,在南洋流行。
榴梿一词作为南洋的区域华语,我们只能从南洋华人实际应用的语料,梳理出它的历史发展脉络,从中做出符合学理和应用习惯的选择。
首先,我们可以查到的书证是道光戊戌年(1838年)4月出版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用“流连”来表达榴梿。可见这个时候,榴梿词语的使用,还是延续南洋华人行之有年,以方言口音来记音。
1881年《叻报》在新加坡创办,出现在报上榴梿的词语,较常以“榴连”的字样出现。这个时期采用的“榴连”,选用偏旁从木的“榴”字,显然有意识到榴梿属乔本植物,因此取“榴”字以表其义。这个词形的出现,以华语构词法的角度来说,比单纯记音的“流连”或“留连”是一大进步。同个时期,榴梿间或也以“留连”的词形出现在《叻报》上。
进入20世纪初,新加坡出现多家华文日报,榴梿词语在各报的使用无一定之规,呈现一种随意性,造成榴梿一词出现多种词形。除上述的“榴连”和“留连”外,尚有“流莲”或“榴莲”。如“流莲接武荔支香”(《天南日报》1902.12.16),“日啖榴莲齿留香”(《总汇新报》1922.12.25)。这个时期的报章,出现“榴莲”这个词形,以“草”字头的“莲”,搭配木字旁的“榴”,不是自觉地认识到为构词的偏旁趋同做出的选择,而是作者不经意采用同音字的结果。
1920年代,新加坡两大华文日报《南洋商报》和《星洲日报》相继创刊,是我们考察新加坡华社日常用语不可或缺的媒体。纵观1920年代到二战前的两大报,一开始就对榴梿一词的使用具有共识,经常采用“榴莲”,“榴连”只是偶尔出现,其他词形几乎没见到。
新加坡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办报兴学的初潮,许多文人开始南来,民智大开。文人主持报务,有意识地针对报章的本地用词加以干预、改造,使之较为规范。“榴莲”一词在报章的普遍采用,已经把音义相结合的思考加入。
除了考察报章用语,另外针对教科书用语的考察,也是我们寻找语言事实,更具体地去了解语言使用的历史脉络。
二战以前,新加坡华校使用的教科书,都是从中国进口,主要由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编辑出版,内容充满中国色彩,理所当然地没出现有关榴梿的课文。二战之后,新加坡殖民地政府教育部门提出“十年教育计划”,建议改编华校的教科书,规定内容必须“去中国化”,适量增加本地色彩。1947年之后,一些标榜“马来亚联合邦、新加坡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纷纷出炉。
小学课本开始用“榴梿”
虽然如此标榜,这些本地华校的教科书,主要还是在中国编辑出版,本地化的内容在各种教科书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以1947年商务出版的《复兴国语教科书》为例,在小学初级第二册有一篇课文,开始采用“榴梿”一词,这是“榴梿”这个词语出现的首次书证。
清末民初,中国兴起“国语运动”,语文改革和文学革命是两大要旨。语文改革成为文化发展的主要趋势,语文改革从理论的提出到发展成为实际成果,就是“国语统一”。国语统一,语音和用词的规范是一大要求。出版业者把它纳入教育实践上的教科书编纂,对扩大其影响,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作为中国两大主要教科书出版机构的商务和中华,集中了许多优秀的语文专家和教科书的编辑人才。他们为新马编辑语文课本时,自觉地采取规范化手段来处理一些南洋的词汇,使之更契合“国语”的构词要素。这些教科书,特别是《国语》课本中遣词造句的细致变化,值得我们关注和好好研究。
其实,“榴梿”一词在汉语属于连绵词,中国学者王云路对连绵语的特点有精辟的说明:“汉语双音词有偏旁类化的特色,在连绵词中,这一倾向更加明显。所以连绵词除了音节上有双声或叠韵等关系外,在字形上也往往有偏旁相同的特点,也就是逐步规范化。”(见王云路著《中古汉语词汇史》)
我们知道,作为名词性的连绵词,通常是用来指称事物,特别是记音的外来词,也就是所谓的音译词,比如“葡萄”“槟榔”“玻璃”等即是。“榴梿”一词在新马教科书上的改造,就是有意识地遵循汉语构词的这一特点。
从此之后,新加坡采用的教科书,一致使用“榴梿”一词。比如1948年南洋书局出版《国语》初小第七册,课文中第29课《一只榴梿》就是很好的例子。
1949年新中国成立,新加坡殖民地当局限制中国出版物的进口,从中国进口教科书的业务终告中断。1951年《方吴报告书》出笼,颁布了强调“马来亚化”的课程编纂标准。新加坡经营华校教科书的五家书商,即世界、上海、南洋、商务和中华,纷纷进军华文教科书出版业。纵观这五家出版的华文教科书,在提到“榴梿”的课文中,似乎观点一致,继续采用“榴梿”一词。这个传统,从自治邦到独立之后,在新加坡华文教科书里一直延续下来,始终没有改变。
今天,“榴梿一词很早就是新加坡的规范用语”这个一厢情愿的印象,可能由此而来。事实是否如此?如果我们相信语言事实是首要,然后才会有事实形成的观点和结论,那么就让真实可靠的语料来说话。
我们上面已经依据《南洋》《星洲》两大报章,对榴梿的用语情况作了说明。现在依旧借重这两大报章,酌量增加一些本地杂志的实例,继续我们的考察。为方便说明问题,我们把考察的时间幅度锁定在二战之后到1970年代末。
二战之后,榴梿已经成为新加坡市民,特别是华人普遍喜爱的水果,华文报章出现榴梿的频率逐年增加。浏览二战之后至1950年代的两大报,在1940年代,出现“榴梿”这个词形只有两例,首例是出现在1947年12月29日的《南洋商报》。进入1950年代,也只增加40例。但是,在同段时期,“榴莲”一词使用的次数高达900多例。两相对照,哪个才是经常使用的词语即可一目了然。
这个时期,其他榴梿的异形词比如“榴连”,偶尔还会在报章出现。在杂志方面,显得比较随意,“榴莲”或“榴连”较常见到,“榴梿”几乎看不到。1951年出版的《南洋学报》第七卷第一辑,同一期出现两篇文章,张礼千采用“榴莲”,韩槐准则用“流连”。这时候“流连”已经非常罕见,不知道基于什么学理上的理由,他在文中主张植物学学名采用“流连”。1959年出版的《南洋儿童》,在第二期介绍南洋的水果时,采用的是“榴莲”。
1960及1970年代,两大报采用“榴梿”一词的次数高达500例,“榴莲”出现的次数减为200多例,“榴连”则出现80多例。会出现这种扭转的现象,可能是受教科书影响的新一代开始成长。杂志方面,信手拈来以1961年出版的《行动周刊》第80期作为例子,在刊登的《佳果集》一诗中用的是“榴连”。
从“榴梿”“榴莲”和“榴连”三者混杂使用的情况来看,当年的报章或是公众,还没产生要给榴梿一个规范用词的自觉,无论是基于学理上、语言使用的实际,或者是约定俗成,即便是我们在课堂上学的规范用词是“榴梿”。
新加坡华语在汉语文化圈处于边陲,向来对华语的使用问题,不是缺少关注,就是严重噤声。从上面勾勒的榴梿用语的历史实况,可见一斑。1980年代末,“榴梿”一词的使用,竟然造成新加坡华语的“觉醒”。
促成这次“觉醒”的就是汉语权威词典——《现代汉语词典》。事缘《现代汉语词典》在第一版(1978年出版)和第二版(1984年出版),以“榴莲”作为词条收录,在新加坡因此掀起了轩然大波。大家禁不住勾起小学的记忆:老师不是要我们在“改正错字”的作业上选择“榴梿”吗?代表乔木的“梿”字怎么能以纤弱的草本“莲”字来取代?我们看到许多人站出来,为捍卫“榴梿”一词的“合法地位”鼓与呼。
不知道什么缘故,《现代汉语词典》的第三和第四版在没说明原因之下,删除了“榴莲”的词条,不再收录。2005年出版的第五版,恢复收录“榴莲”,以它为主词条,另外加收“榴梿”一词,列为副词条,并附说明“同榴莲”。2012年第六版出版,榴梿词条的主副地位发生变化,改以“榴梿”为主词条,“榴莲”被列为副词条。这样的安排,相信是《现汉》编辑部接受新马学界的意见,从善如流,以“名从主人”的原则,做出皆大欢喜的结果。
这场唤起新加坡华语“觉醒”的讨论,很可惜许多论点都是从感情出发,而不是从学理或者是语言使用的历史角度去深入讨论,因此没有形成理论上的“觉醒”,让人觉得遗憾。
作者:林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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