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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发生过一起恐怖的案子,这也被称为“新加坡第一悬案”。
新加坡媒体将这个案件命名为“人肉咖喱饭”,因为受害人被分尸剁碎,煮成咖喱饭,分装入数十包塑胶袋内,沿槟榔路和乌节路一带沿街丢弃,毁尸灭迹。
被害人是38岁的甘洛慕都(Ayakanno Marithamuthu,也有媒体以阿耶甘诺称呼被害人),事发前是公用事业局樟宜美仁山路度假营的看守员,育有两子一女,还在求学。妻子拉美雅丝34岁,是花拉公园一教堂的看守员。
揭开这一案件的是刑事侦查局特别罪案调查组的探员阿拉马莱。
1987年1月9日,马莱在办公室查阅旧档案与整理联络网时,传呼机忽然响了。对方是他认识多年的线人,说是有“要事”非见他不可。
一见面,线人便透露,他知道有三个人在两年前(即1984年)在乌节路一间教堂杀了一名男子,而且还分尸剁碎,煮成咖喱饭,沿街丢弃。线人还给了他受害人的姓名。
有名有姓,又有干案地点,马莱觉得这个线报宁可信其有,于是马上赶回刑侦局向上司汇报。上司石坤成助理警监了解了线人的背景之后,派了彼得林光明探长协助,与马莱联办此案,还吩咐马莱每天得向他汇报案件调查的进展。
由于案件已经过了3年,也没有尸体和凶器,当时的刑侦技术也还没有迈入利用先进生化技术的刑侦鉴识时代,以当时的刑侦技术而言,可以说物证为零,执着的马莱探员只能从受害人入手。
通过翻查人口失踪档案的结果,发现报案人正是甘洛慕都的妻子拉美雅丝。她在1984年12月18日到如切警署报案,声称丈夫自12日说要到云顶度假后,音讯全无。
在花了几天时间,反复研究这份人口失踪的档案后,马莱探员发现了三大疑点——
其一:甘洛尚欠公用事业局的贷款未曾还清,除非向大耳窿借贷,否则不太可能有多余的钱到云顶赌博。
其二:甘洛早已向公司申请年假,日期是1984年12月21日和22日,怎么可能提早在12日出国度假而未通知公司?
其三:印度人向来没有赌博的习惯,尤其是不爱玩吃角子机,甘洛之前更没有上云顶赌场赌博以及欠下赌债的记录。更何况根据出入境管理处的记录,完全没有甘洛出境的记录。
疑点这么多,马莱探员怀疑甘洛的妻子雅丝报案时说了谎,加之传召她问话时她支支吾吾的表情,他对雅丝的怀疑进一步加大,开始调查甘洛夫妇的背景。
调查显示,甘洛嗜酒如命,喝醉之后,经常对雅丝拳打脚踢。雅丝好几次因此离家出走,回到娘家哭诉。娘家家人,尤其是雅丝的兄弟更是不甘雅丝受到欺负毒打,数度找甘洛兴师问罪,甚至动起手来。
雅丝兄弟的背景也不单纯,一个兄弟在1973年因械劫罪判监18个月,另一个兄弟则是个屠夫,在联邦道巴刹经营羊肉档。
根据以上资料,马莱探员做出了大胆的推断:雅丝的家人由于不堪雅丝受到虐待,事先拟定计划杀害甘洛,凶器可能就是剁羊肉的屠刀,而且凶手应该不止一人,因为分尸、剁尸、煮尸及弃尸所需费时,不可能单靠一个人。
从1987年1月10日开始,特别罪案调查组探员四出,陆续传讯了30名可疑分子与三个可疑现场附近的居民,最终锁定了两男一女是主要的嫌犯。
直到3月23日,案情有了突破。
24日凌晨2时,刑侦局部署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大规模捉人行动,特别罪案调查组探员分为五路,分头突击裕廊东组屋区、樟宜一间假日营的宿舍、花拉公园和乌节路两间礼拜堂的宿舍。
整个行动历时7个小时,扣留了8名男女。他们和甘洛都是的“一家人”,包括雅丝的三名兄弟和他们的妻子,雅丝和她的母亲。这8名男女在拘留所内,最初都守口如瓶,对碎尸案的案情,一问三不知。
刑事侦查局局长查吉星助理警察总监在记者会上披露案情时说,在查案人员盘问技巧与“疲劳轰炸”下,查案工作证实了四个要点:
其一,死者的妻子、岳母、三名妻舅和他们的太太,由1984年12月12日上午开始,就一直逗留在乌节路长老会礼拜堂的宿舍内。这间礼拜堂由死者的三妻舅担任看守员,他的母亲、妻子与子女都住在礼拜堂的宿舍内。
其二,同一天中午,三名妻舅先行离开礼拜堂,女眷则还留在宿舍内。
其三,同一天中午过后,三名妻舅跟死者坐同一辆黄顶德士回到礼拜堂。
其四,同一天晚上8时,甘洛疑遭人用武力制服,之后再没人见过他。
警方通过8名嫌犯的口供,拼凑还原出的案件现场情景为:
甘洛被武力制服后,先给人用铁棒击昏,敲碎头盖骨,然后尸体被斩成碎块,放入大饭锅内,用白米混合咖喱来煮。
等到尸块被“煮熟”成为咖喱饭后,就被分装成十几包,由三名妻舅沿着礼拜堂一带的街道,丢弃在垃圾桶内。
这种以咖喱饭来“毁尸灭迹”的手法,就算是有人发现,也只会是以为在丢弃残余饭菜,没人会与“人肉咖喱饭”联想在一起。
案发过程虽然已经拼凑出来,但却缺乏有力的物证来指控嫌犯,比如说用来击昏甘洛的铁棒、分尸的凶器、煮尸的大饭锅,装人肉咖喱饭的黑色塑料袋以及垃圾桶等,在案发三年后早已无从寻获。
更不要说最重要的物证——甘洛的尸体,可能已经随着一包包的咖喱饭,被填埋在新加坡的垃圾填埋场,要找到无异于大海捞针。
新加坡历史上并不是没有“无尸判死刑”的案例,发生在1963年的酒吧女郎石菊清被杀案,虽然石菊清的尸体最终还是尸沉大海,控方却援引环境证据裁定被害人的情夫洪山尼谋杀罪成,把他送上绞刑架。
但在甘洛的案件上,环境证据非常薄弱,不足以支持案件再度过堂,控方不得已要求法庭宣判6名男女嫌犯全部获得无事省释,但并不等于完全无罪,只要控方他日找到证据,还是可以把他们重新控上法庭。
虽然特别罪案调查组探员援引刑事法(临时条款)第43节条文马上重新逮捕了三名男嫌犯,但在关押了他们三人四年后的1991年6月,不得不因为找不到真凭实据,也寻不到新证据,无条件的释放了三人。
三十多年来,警方始终相信甘洛遭到了“家人”的毒手,也试图往线人提供的方向去侦查,但这个谜恐怕永远也得不到解答了。这个案件也成为了马莱探员职业生涯中的一大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