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未经UL2272标准认证的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等(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引起火患频发。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提议,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车主们可将未经UL2272标准认证的电动车辆上缴,凡在2019年11月30日前都有可能获得100新币的补助金。
以下是车辆上缴的规定时间和地点:
中北区
中南区
东北区
西北区
东南区
西南区
如果你很不凑巧的错过了以上的所有时间,那也可以将不安全车辆直接交至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
为了安全进行销毁工作,陆路交通管理局还指出,此类不安全电动车辆,不得私人处理,只能由有关部门回收后统一销毁。
大家也可点击阅读原文Read More查看具体可领取补助金的车辆需满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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