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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加坡女童的父母在她6个月大时离异,4岁时,妈妈成为一个已婚德士司机的情妇,而女童则把这个叔叔当父亲看待。谁知,这“父亲”却禽兽不如,屡次性侵她,长达7年时间!
从2010年开始,男子就停止当德士司机,赋闲在家。而当时女童母亲白天需要工作,所以男子建议学校假期时,女童可以到他家由他来照顾。因此从2010年到2014年间的学校假期,女童都寄住在男子家,和男子的正房妻子和儿子一起生活。
原本以为,女童遇到了个好人,没想到,确是入了狼穴……
男子经常在女童面前看色情片,还将女童带入到主人房,把两人衣服脱光,然后趴在女童身上,用下体蹭女童的私处。年纪幼小的女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却感到疼痛和不舒服,所以将事情告诉妈妈。
女童妈妈因此和情夫吵架,却无法阻止他的兽性。
到2014年,男子变本加厉,怂恿情妇带着女童搬到他家与他的妻儿同住,让他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性侵,甚至是强奸女童!
似懂非懂的女童只好向母亲求救,谁知道,母亲不但不插手,反而对她发脾气!手无搏鸡之力的她因为害怕惹怒“叔叔”而乖乖就范,因为如果她不配合,“叔叔”会事后迁怒于她妈妈。
女童多年来一直默默忍受着“叔叔”的兽行,直到小学5年级在学校上性教育课时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当时她非常自卑,曾想寻死。
在2016年,男子的妻子终于忍受不了他的家暴和背叛,决定离婚,带儿子离开。这时,女童终于鼓起勇气,转向“叔叔”的妻子求救,报案。
后来事情被揭发,男子在2016年7月被捕,而女童则搬去跟外婆同住。在这期间,女童母亲一次都没有去看望过女童,但是每个星期都去牢里探望她的情夫!没想到女童和母亲的关系居然因此破裂,她不止一次坦言自己很想妈妈。
该男子面对共21项控状,包括10项法定强奸罪、8项非礼14岁以下孩童、2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1项对儿童做出猥亵行为的控状。在今早认罪后,他最终被判坐牢34年和鞭刑24下(最高刑罚),简直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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