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国资划转几无悬念 2020年底是分水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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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国资划转几无悬念 2020年底是分水岭 ​

华夏时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距离2020年底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已进入倒计时,如今,被再次重申。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表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短短一段话,涉及养老体系的三支柱,道尽养老保险发展的大动向。

“这其中有两个点非常重要,一是要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和十九大报告的口径相同,如今,再次重申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快、要好。二是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这四个养老产品都属于私人养老金部分,如今放到一起重点强调实属首次,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信号。”5月19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底是一道分水岭,之后,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切换到全国统筹。

根据人社部的部署,2020年年底前要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这个目标。

年底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几无悬念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是双轨制,它由两个制度构成: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以及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覆盖对象是没有资格或没有能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在校的全部适龄劳动力人口。这两个制度相互补充,并形成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从终极目标来看,无论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终都必须实现全国统筹,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方向。但就目前而言,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更急迫,而且更有可行性。

据记者了解,长期以来,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大部分地区的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依然还在“县级统筹”和“市级统筹”,管理也比较分散,加之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养老保险抚养比相差悬殊,养老保险政策、待遇水平仍存在差异,这种现状制约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使之难以发挥余缺调剂、互助共济的作用。

为此,首要任务就是要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只有省级统筹实现了,才能进一步实现基金的全国统收统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最终目标。

“就目前来看,全国已有2/3的省份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剩下的省份年底前必须实现。”董登新认为,尚未进行省级统筹的地区,主要原因应是地方财力不够,支付压力较大。不过,无论如何,按照人社部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是今年年底前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其实,为了这个目标,早在2019年,全国就曾尝试统一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然而,各个省份具体执行的缴费基数仍是不统一的,甚至还出现同一个省内划出三套缴费基数标准的情况,很显然,这与“省级统筹”的距离还比较远。

同时,有的省份自称“省级统筹已经实现”,但实际上只是一种调剂金式的省级统筹,即在省级政府层面建立了一个调剂金专用账户,并未实现真正的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

“不过,此次《意见》同样强调,要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而这个工作同样需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董登新表示,在这样的前提下,2020年全面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几无悬念。

目前,多地已明确了加速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时间表。

将大力推进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

除了对养老体系的第一支柱进行了重申,此次《意见》同样强调了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发展,明确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而这几部分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补充养老金。

众所周知,我国正值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高原期,养老金制度将面临一系列挑战,世界各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养老金制度的现收现付模式或完全积累模式都不足以应对老龄化挑战,所以需要加快推进补充养老以应对挑战。

不过,我国的企业年金从2014年以后发展有所停滞,到2018年底共有2300多万人参加,看上去人数不少,但只占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9%,这也就意味着90%的企业职工是没有企业年金的,所以我国要加快发展第二支柱,特别是企业年金。

此外,就目前来看,我国城镇中个体经济数量快速增长,已经超过1亿人。这部分人是无法建立企业年金的,因为他们没有企业雇主,只能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同样需要加快推动第三支柱的落地。而我国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虽然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万亿,但其中属于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的部分不及一半规模,体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支柱”的推动涉及保险、银行、证券、基金等多个行业,需要不断完善跨行业的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监管部门也要增强政策协同,强化动态监管,减少因市场波动造成养老资金价值波动,让居民养老的“钱袋子”安全、稳健运行。

“说到补充养老部分,《意见》里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句完整的表述也是第一次。它同样释放出了几个重要的信号,一方面,提出了住房保障的重要性。另外一方面,提出了解决住房保障的对策和办法,那就是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这个方向是非常明确的。最后一方面,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此,我曾经主张过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进行‘三金合一’,建立一个强制性的公积金。”董登新表示,“三金合一”不光可以提供住房保障又能提供养老保障,这样的制度更加简化和完善。

在董登新看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三金合一”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的多重叠加,同时,有利于社会公平,并能有效做实、做大、做强第二支柱的补充养老部分。

见习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来源:新华号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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