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痛批!眼睁睁看着儿子消失,“吃人”事件一再发生,悲剧怎能一痛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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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3岁儿子掉进下水道,

父亲目睹他被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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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晚,

西安市未央区惠西村,一男童掉进附近一下水道井口。
经数小时搜寻,截至14日13时,男童依然没有消息。目前正全力搜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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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王鹏…………………………………惠西村一村民告诉记者,事发地点位于西安市北三环高架桥下,惠西村村口。12日晚9时许,有一对男女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走过时,男孩突然掉进了下水道口。村民称,男孩年龄在3岁左右。…………………………………..记者获取内部消息人士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14日凌晨,依然有搜救人员进入周边下水井道进行搜救排查。目前,已搜救两天但孩子仍未找到,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想够却够不着”

3岁男童掉进下水道被冲走

父亲施救不及

“我手和头都已经探进去了,看到孩子坐在那哭,但就是够不着。”5月12日晚,一名3岁男童在西安市惠西村村口掉进下水道,杳无音信。14日下午,在出事的下水道口旁,男童父亲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发时的情形。
根据杨先生讲述,12日晚7时,他从西安市鄠邑区大王街道驱车前往舅舅家惠西村聚餐。聚餐完后,晚上9时左右,他和老婆带着6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准备开车回家。

在取车的路上,四人一行经过北三环下的桥洞时,杨先生牵着儿子走在前面,爱人牵着女儿走在后面。突然,儿子从杨先生自己手中“溜”了下去,此时他才发现,路面有个下水道口,没有盖上盖子,孩子掉进下水道了。
杨先生听见儿子的哭声,打开了手机的灯照明,能够看到儿子坐在洞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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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下水道口(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Image水流虽然不深,但是很急。杨先生让爱人抓着他的脚,自己则倒着进入,在手和头都进入洞内后,发现儿子不在洞口正下方,已经被水流冲到了旁边的管道内。
顺着手机的灯光看去,杨先生发现儿子坐在管道里面,而自己却因为肩膀卡在了洞内无法深入,手完全够不着儿子。在艰难尝试了几次未果后,杨先生目睹儿子被管道里的流水冲向远处,直至消失。

02

央视痛批:“偷井盖”致人死亡,

可以故意杀人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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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仅2017至2019年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意见》规定,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最高可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5月12日21时左右,在陕西西安未央区惠西村村口,一3岁男童掉入下水道被冲走后失联,目前失联已超过80个小时,当地还在全力救援中。

搜救尚未结束,我们祈祷悲剧不要发生。

窨井“吃人”并非个例,而是我们身边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就多达155件,其中,造成16人死亡。可以说,“小井盖”系着“大民生”,直接关乎城乡居民公共安全。

不论窨井“吃人”是发生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吃人”的直接原因是哪种,归根结底都是没能及时发现、消除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换言之,窨井“吃人”,职能部门、管理机构难辞其咎,背后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的软肋和短板。

守护老百姓“脚底下安全”,封堵住窨井“吃人的嘴”,必须及时排除井盖安全隐患,关键是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这既要法治监管,也需要技术手段,二者缺一不可。

从法治监管层面说,要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清晰权属,明确责任,依法惩治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强化对窨井盖从采购、施工、使用到管理、维护的“全链条”治理,防范窨井盖的安全隐患。在这起事故中,需要追问井坑设计是否符合标准,到底哪个部门、哪个人该承担责任,都需要一个明确答案。

从技术手段角度讲,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传感器、物联网等新技术管理窨井盖,提升窨井盖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问题井盖实时自动报警,提高应急响应速度,缩短养护处置时间,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在推进窨井盖智能化管理上,不该有城乡之别,所有窨井盖都要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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