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新加坡政府又以其高效廉洁著称,在《2023年钱德勒良好政府指数》报告中,以0.8646的高分成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政府。
为什么新加坡能够长期保持廉洁高效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政府有危机感
新加坡建立之初,整个国家国土面积只有728.6平方公里,甚至不如上海的崇明岛大,除了568万人口,一没资源,二没土地,更要命的是除了空气能自给,其他都要进口。人类生存需要粮食、需要水源,恰恰这两样都是新加坡所缺少的,随时都有可能没饭吃。而且新加坡被排华和反华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两个彪形大汉虎视眈眈,地缘环境更是恶劣到无以复加。上至总理李光耀下至普通公务人员都有危机意识 ,所以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成为共识。
2、政府领导人以身作则
总理李光耀的一个观点就是反腐必须从最高层做起,领导人的一言一行无疑具有标杆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能否解决贪污问题,关键往往在于这一国家的领导人本身是否有决心以身作则。“高层领导人如果能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贪污之风就可以铲除。”执政之初,李光耀便召开家庭会议,告诉家人不要指望从他那里得到特殊照顾。他明确告诉家人,他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为公的人。李光耀的父亲是个卖钟表的,他的三个弟弟,有的当律师、有的经商,但都是靠个人努力得来,亲友中没有一个靠李光耀的权势谋利。正因为李光耀的以身作则,他才能在以后执政过程中理直气壮地打击贪污腐败。后期的政府领导人也一直延续了这一优良传统。
3、施行高薪养廉的政策
首任总理李光耀提倡实行“高薪养廉”,他认为政府官员必须维持高水平的廉洁自守,并给予他们足够的薪酬。
他这样说道:“如果要让部长当清官,就得确保他们获得足够的报酬,这样他们就不必贪污也能过得合乎其身份和地位”。
因此,新加坡的公职人员工资比其他国家高一些。
4、成立相关专门机构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是全国打击和防止贪污贿赂行为的最高机关,成立于1952年。该局的主要特点有两个:高效率和独立性。对于投诉和举报,贪污调查局必须在一周内给予正式回复,并且所有的贪污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调查完毕,除非案情复杂。该局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直接隶属于总理公署,工作由总理领导,只对总理负责。
5、颁布严厉法律
新加坡在1960年6月7日颁布了《防止贪污法》,该法为反腐法律体系建立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随后,新加坡又相继出台了《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公务员惩戒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针对性极强,对国家行政管理的人员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备受关注的一项“有罪推定”的法律条款是“异常财产”,即无法解释的财产就算贪污。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有效地打击了腐败现象,维护了社会公正和稳定。
新加坡外交官韦尔盖塞·马修斯曾解释这项条款,如果一个公职人员每月挣500新元,但自己开着宝马5系,妻子开着奔驰,俩人住在500万新元的宅子,这就得解释一下,家里的父亲是否是商业大佬。如果无法证明这一点,解释不清财产的来源,不仅财产会被没收,还需要承担法律的严惩。
6、官员的廉洁合同
在新加坡,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必须签署一份廉政合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此外,公职人员还需要申报个人不动产、银行存款、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投资等,一定价值的珠宝首饰也需要申报。这些措施有效地打击了腐败现象,维护了社会公正和稳定。在新加坡,廉政是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
在新加坡,“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这句话不仅仅是一个口号。
曾经有个案例,以供佐证。1990年,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奈因诱骗贷款和欺诈罪名成立,被开除公职。他失去了每月2万新元的职位津贴,同时被取消50万新元的公积金和30万新元的退休金。这样的惩罚让格林奈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直到2009年他还居住在出租屋里。这个案例反映了新加坡政府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和措施,新加坡才能长期保持廉洁高效的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国家里的一股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