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安全人员在家中烫衣,却为300元(约900令吉)的孩子抚养费,与同居女友大吵一顿,结果将手中的热烫斗丢向女友,还对她拳打脚踢,昨午被判入狱3周。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12日下午约1时,地点在裕廊东1道第337座组屋8楼的一间单位。
被告林汉忠(34岁)面对两项控状,一项指他蓄意伤害43岁菲律宾籍女友玛丽亚,另一项指他行为鲁莽,危害女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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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与女友同住在事发单位里。案发当天下午,被告烫衣服时,因金钱问题与女友大吵一顿,被告一时沉不住气,将手中的热烫斗往女友方向丢,导致女友右大腿被割伤流血。
不仅如此,被告也对女友拳打脚踢,将女友右手臂和双脚打至淤青。
被告见女友受伤,没有给予对方治疗,反而继续做家务,女友只好独自在晚上到黄廷方综合医院就医。
控方庭上表示,被告把热烫斗当武器,可造成严重后果,被告没有带女友看医生,显示他没有悔过之意,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3周。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