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在新加坡警局遭警察性侵

(观察者网讯)新加坡一名警察在警察局猥亵和性侵两名中国女子,于去年11月被判入狱一年,并处以鞭刑。

据新加坡《新报》(The New Paper)、海峡导报等7日报道,涉事警察为新加坡地方警署总部高级调查主任李思杰(Lee Sze Chiat,音译),现年39岁,现已被撤去公职并降职为警员(police constable)。

中国女子在新加坡警局遭警察性侵

新加坡裕廊警署总部,图自新加坡当地媒体

2017年12月6日,两名中国女子(分别为28岁和29岁)因涉嫌提供有偿特殊服务在新加坡被捕,被关押在新加披裕廊警署总部。

得知消息的李思杰“主动请缨”,称愿意帮助调查此案,接管了这两名女性的被捕报告并介入审问过程。

据报道,当天晚11时,李思杰在一间上锁且没有监控的审讯室内,对两名女性进行单独审问。

在对28岁女性审问时,李思杰让她给他按摩,并趁女子双手被拷之际对其胸部进行猥亵。随后,他要求女子提供“服务”,但遭拒绝。

之后,李思杰故技重施,在被锁住的审讯室内要求另一位29岁女子为其提供“服务”,这位双手被铐住的女子遭到性侵。

事发5天后,第一个受害者(28岁女子)打电话给警察分局,向一位警官透露了此事。这名警官建议她向警方报案,李思杰猥亵性侵行为这才浮出水面。李思杰随即被当地警署停职。

案件经审理后,李思杰于去年11月19日被定罪,新加坡警察部队开始对他进行纪律处分。同一时间,李思杰被判入狱一年,并被处以一下鞭刑。

《新报》最新消息,新加坡警方发言人证实,去年12月起,李思杰被当地警署撤去公职,并被降职为警员(police constable)。

警方发言人告诉《新报》,新加坡警察部队对触犯法律的警员采取零容忍态度,并补充说,这只是个案,并不代表其他警员的专业和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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